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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部分

有條專用道路,道邊是提示牌,一直往裡開就是。

拐進小路沒多久,看到前面停著三輛車。再往前站著許多人,有人在吵在喊,邊上有倆拿攝象機的,還一個拿照相機的。

這是什麼情況?

寧長春趕忙停車,小步跑過去。

在福利院門口吵架,還有人拍照錄象,肯定不是小事!

寧長春是來找院長辦事的,假如有人搗亂,那是一定要制止!

走進去稍稍觀察下、又是聽了下雙方的爭吵話語,就目前而言,雙方算是勢均力敵,沒有誰吃虧。

寧長春剛想說話,遠處響起警笛聲,來了輛警用麵包車,下來三個年輕警察,大步走進來說:“停,停,停!”

警察一到場,兩方人都來說事情經過。

警察練的是眼觀六路,一眼看見三個拿拍攝器材的傢伙,覺得有點問題。一名警察走過去問:“你們是幹什麼呢?”

有個拿攝象機的男人拿出工作證:“我是省臺記者。”

“記者?”那警察低頭看證件,再拿著回去給另一個人看。

一般出警,一名正式警察帶兩名輔警一起行動。輔警沒有執法權力,如果你看到輔警做出處罰行為,可以先告他。

以前輔警沒有編號,有很多地方的輔警需要自己出錢購置警用裝備,出勤時借用正式警察的服裝,主要是警號,那是警察身份的證明。

現在大多輔警有自己的編號,第一個字母是f。

先前那名輔警拿回來記者證,正式警察接過看上一看,覺得事情有點麻煩。

新聞裡常有警察撕記者證一類事情發生,其實不多見,真正的情況是,就算是咱倆有仇,我也沒必要給自己拉這麼大仇恨,公然撕毀別人證件,根本就是向全國人民高喊向我開炮。

當然,總有些頭腦發熱、極度膨脹的白痴做出某些傻缺行為,比如公然開槍、公然罵人、公然撕毀別人證件什麼的,那根本是自找倒黴。

正常人不會自找倒黴。

這位警察讓輔警去跟吵架雙方說話,他自己把證件還回來,詢問想要採訪什麼內容。

記者也不瞞他,說:“我們懷疑這家福利院有倒賣小孩的情況存在。”

“什麼?”那警察直接不淡定了:“話可不能亂說,你有證據麼?”

如果你是記者,會不會直接說出採訪目的?答案是不會,你會擔心警察干涉你要做的事情。可更真實的情況是,一個在省級電視臺供職的記者,一面想著抓到大新聞大熱點,一面還知曉行內一些規矩一些潛規則,比如,所有的採訪報道,必須要過審才能傳送出去,而怎麼才能過審?

不但是過了主編的審,遇到一些敏感事情,或是涉及到某些部門的事情,都是要找人彙報的。否則,要是你忽然刊登出某些事情,觸動到某些人,造成很壞的大影響,責任算誰的?

當然,這種彙報多發在全國性大事和自家一畝三分地裡。如果是外地敏感事件,那就太好了,只管報道、兇勐報道,有本事來跨省。

這記者是省臺某民生節目的在編人員,知道福利院是敏感單位,可這個題材又是特別好,所以及早說出,然後呢,我採訪我的,你們折騰你們的,能不能報道出去……那是以後的事。

如果他是國字頭的新聞記者,那就牛了,可以無視這名小警察的問話……

想成長麼?首先要認清自己的位置,明白所處的環境,做出短時間內你認為最好的決定。

聽到警察問話,那記者說:“這個你要問劉先生,就是那個人。”指著人群最前方,跟輔警說話的青年。(未完待續。。)

556 我真有一堆小田衣服

劉先生大概三十多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