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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創,經北方漢人而流入南方。理由是:“南方潮溼,到處是泥,古代又沒有什麼柏油、水泥可以把地面弄乾淨,自然條件似乎不適於養成下跪的習慣。南方人見了尊長顯貴,無非打個拱手,作個揖,唱個大喏便是。而北人就不一樣,納頭便拜。北方地面乾燥,拜完起身拍拍膝蓋上的灰土,又可以清清爽爽站成一個模樣。”

玄武門兵變之後,“上乃召世民,撫之曰:‘近日以來,幾有投杼之惑’。世民跪而吮上乳,號慟久之”(《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九十一 )。為了安撫父親並表示自己的孝心,李世民把李淵當成“超級奶爸”,據信是對“牛羊跪乳”直接模仿的古鮮卑遺風,元代之後才由中原傳入南方。

《 文山先生全集 》卷十七說文天祥被解至元大都,丞相博羅召見,文天祥“長揖”而不跪,通事( 翻譯 )命他跪,文天祥答曰:“南之揖,即北之跪,吾南人,行南禮畢,可贅跪乎?”

所謂“北跪南揖”,義正辭嚴的詭辯也,不妨視之為一種以身體的政治正確來保持政治正確的策略。然而許多年以後,跪拜一事終究還是從南北分裂演變為東西對抗,成為另一版本“夷夏之別”的一個重要指標。1793年,為了免向乾隆行三跪九叩這種“野蠻人或異教徒的禮儀”,不遠萬里來到中國的英使馬戛爾尼( Lord Macartny )在清朝官員及乾隆面前以“單膝下跪”還是“雙膝下跪”為技術性掩護,重複了一場文天祥式的詭辯。

今之視昔,“單膝下跪”( get down on one knee )和“雙膝下跪”( get down on one’s knees ),與其說是外交禮儀之爭,其實更像一場無聊的文字遊戲。

魯迅先生在討論翻譯問題時,曾以“跪下”是否要譯作“跪在膝之上”以及“天河”是否要譯作“牛奶路”為例,指出處理該等譯文需“不像吃茶淘飯一樣幾口可以咽完,卻必須費牙來嚼一嚼”。我個人的咀嚼結果是,在一個客體面前採取跪姿,不論禮儀的象徵性還是道德之內涵,僅以人體工程學觀之,最基本最直觀的功能,無非就是使主體在物理高度上顯得比客體要低。故不管“北跪南揖”,“單膝下跪”還是“雙膝下跪”,功能上都是要讓自己顯得比對方矮半截。

據《 事林廣記 》:“凡揖人時,則稍闊其足,其立則穩。揖時須是曲其身,以眼看自己鞋頭,威儀方美觀。揖時亦須直其膝,不得曲了,當低其頭,使手至膝畔,又不得入膝內。揖時須全出手,不得只出一指,謂之鮮禮。揖尊位,則手過膝下,喏畢,以手隨時起,叉手於胸前也。”可見“曲身直膝”也好,“曲一膝,曲雙膝”抑或“身膝俱曲”也罷,皆是以身體高度上的差異來體現等級、尊卑和權力的秩序,對於施禮者而言,共同的潛臺詞就是——I服( 伏 )了You!

I服了You!(2)

揖和跪最本質的不同之處,在於後者豐富的互動性及其給主客雙方帶來的高度快感。被跪方的快感,來自於對下跪姿勢予以還原或是保持的決定權。以近來備受爭議的麥當勞“下跪”廣告為例,賣方的快感得自於以“365天的優惠”之承諾向那個“因錯失良機而心痛的下跪猥瑣男”下達“平身”命令之權力;下跪方則以運用這一體位而達到某種訴求為樂。“跪求”者,可求助、求命、求財( 請求延長打折期 )、求愛——阿Q在向吳媽提出“我和你睏覺,我和你睏覺!”的要求時,不也“忽然搶上去,對伊跪下了”嗎?

當然,下跪也可以是一種以柔克剛的要挾——“你若不允,打死我也不站起來”。磕頭如搗蒜,雖說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但大不了我出蒜泥,你出白肉,風險是夠大,但在“誰把誰吃掉”的意義上,終究還是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