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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難怪剛才鄒誠問康劍,三天之後這個案子的兇手是不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康劍告訴鄒誠不是,因為這個立法一定會透過,那些認為自己躲過訴訟時效就可以高枕無憂的人,是痴心妄想。

“這個案子,是現在距離訴訟時效最近的一個案子,所以被大家廣泛關注。”

“如果這個案子,可以在三天之內偵破,那麼立法透過的機會,就大了。”

康劍的話鄒誠心裡明白,那些不同意的人,就是認為這是無用功,是浪費資源。

可是如果這個案子,現在能偵破的話,就給了大家一個事實證明,哪怕是在十八年後,一樣可以抓到犯罪兇手。

原本這個立法透過可能要一年,三年,甚至是五年。

但是如果這個案子偵破的話,立法的透過,可能就要用月來計算了。

鄒誠終於明白為什麼康劍如此在乎這一次的案子了,這不單單是一個案子,還是一次立法的戰鬥。

“很多偵探都認為要廢除訴訟時效,所以免費參與案件偵破,今天你見到的只是一部分。”

康劍知道鄒誠心裡會好奇這一點,所以在這裡解釋了一下。

原來如此,這就說得通了,看來大家都將這一次的案件,當成了透過立法的砝碼。

這一次的案件,社會各界都在關注,影響巨大。

如果誰能偵破這一次的案件,誰就會成為立法透過的英雄,成為這一個關鍵先生。

誰?

我不行嗎?

鄒誠突然想到了自己,為什麼不是自己呢,如果有一個人要做這一個英雄,鄒誠為何不能自己來。

關鍵先生?

自己如果成為這個關鍵先生,自己就可以推動立法的透過,造福社會。

同時自己會獲得很多關注,意味著更多的聲望,兩全其美。

鄒誠對康劍說道:“這個案子,我接了。”

康劍瞪了鄒誠一眼說道:“你接?你憑什麼,這一次的案子不屬於任何一個人。”

“只要是想要參與這一次案件的偵探,都可以在就近的警局參與,案件的資料都已經是各個警局一份了。”

康劍的話沒有打擊鄒誠的積極性,反而是讓鄒誠覺得剛好,聲勢越大,關注的人越多。

社會關注越多,自己最後偵破成功的話,自己就會獲得更多的聲望。

當年沒有抓到兇手,是因為當年的很多技術不完善,而且十八年前,還沒有偵探資格的專業考試。

當時是有偵探的,可是不是嚴格考試而來的,專業性自然差了很多。

至於只有拇指指紋,不是警局故意隱瞞,而是一些案件偵破的細節,是不能公之於眾的。

這一次被一位退休的警員公佈出來,是因為這位警員不甘心。

這位警員恐怕心裡惦記了半輩子這件事情,現在想要讓它被人們重新記起來,才會在網上公佈。

而且剛好趕上訴訟時效立法這件事情,這個案子成為了關鍵,現在很多偵探都是在調查。

康劍拿起遙控器,將辦公室裡面的電視開啟。

“李探長,聽說你也參與了這一次案件的偵破,有什麼細節可以透露嗎?”

“我會盡力。”

“王探長,你從國外趕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案子,時差都沒有倒過來,辛苦了。”

“不辛苦,為了立法透過,都是應該的。”

“黃探長……”

“張探長……”

看了五分鐘,康劍就將電視機給關掉了,看著坐在沙發上的鄒誠。

鄒誠愣住了,康劍以為鄒誠是被這浩大的聲勢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