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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吃餐。此刻是白天,車窗外,一排排房樓向後移去,所見的景象越來越落後,這應該是上海與杭州之間的郊野之地吧。 回臥鋪處,少女還在看著小說,十分投入,我輕輕走過去,微笑道:“看什麼書,妹子。” 女孩翻了翻書頁,微笑道:“席娟的言情小說。”答完,又對我說:“你也喜歡看書嗎?” 我搖了搖頭道:“不,我不喜歡。我沒有這種愛好。” 女孩眨了眨眼睛,甜甜一笑:“看你長相斯文,還以為你是個書生呢?” 靠,一個殺人犯會像個書生? “有許多女孩這樣說過,但我真的一點都不喜歡書,書很假,要麼講一些幸運兒,要麼就講最命苦的那個,故事曲曲折折,一點也不像人生。人生應該是散的,是一次旅行,沒有所謂的巧合。”我說出了自己的見解。 “人生是一部散文,小說可不是。巧合是小說的重要元素,無巧不成書,小說越是有巧合,才會越吸引讀者。”女生將書放在懷裡,津津有味地發表她的看法。 “你最喜歡的什麼書呢?”我一邊說一邊坐到了她的床邊。床上放著幾個布袋,布袋除了衣裳之外就是書。被她躺了半天,竟然散發著一種很奇妙的香味。 “《簡愛》吧!”女生痴迷道,“喜歡簡·愛對愛情的執著,也喜歡她與莊園主那種沒有情敵式的故事情節,很完美。雖沒有其它故事那麼扣人心絃,情節簡單有些老套,但那完美的對話和對人物的心理獨白描寫,令我再也找不到第二部小說能與之媲美。” “可惜我不看書。”我低下頭,傻笑道。 “你在哪兒讀書,大哥。”女生好奇問道。 此刻,我與她並坐,相隔咫尺,時不時會將視線落到她的椒|乳上,可是她似乎不是很在乎,還以為我在欣賞她。 “我是一個棄生子,半個孤兒,很久之前就沒有讀書了。”我毫不隱瞞說。 女生用同情的目光打量著我,道:“是嗎?你還那麼年輕,沒有讀書的你一直幹什麼,準備去哪兒呢?” 我很天涯的笑了笑,“我也不知道,有可能是深圳吧!如果深圳不容我,再去天津或北京。如果還不行的話,我就去新疆,總之,我想找一個容身之地。” 女生對我越來越有興趣,笑了笑道:“也不知道你說的是真不假,穿著打扮都不像窮人,手上還戴著一塊勞利士手錶。” 她真會觀察人,說話也很直接。 “在上海,我認識了一位有錢的姐姐,她一直就很照顧我,不過有一天,我發現她喜歡我是有目的:一方面因為我像她的一個親人而關心我,另一方面她在將我引向犯罪的道路。我這個人也很矛盾,明我知道自己不是好人,可每次做壞事,心裡都會特別空虛,好想離開那種環境過我想要的生活,想自立起來。於是我放棄了一切,坐上了這趟火車。”我很傳奇式的講述著。 “好好好,精彩精彩……”女孩拍著掌,面帶微笑。

正文 第三卷 任我狂歡 第67章 打傷火車上的扒手

( 本章字數:5987 更新時間:2009…2…19 10:23:00)

“你覺得我的做法對嗎?”我笑了笑。 “我從未涉世,對你們之間的事知道的很少。”女孩笑了笑。 是的,她那麼不諳世事,怎麼了解黑道之間的事。 “你去哪兒?” “去深圳。”她伸手摸了摸牛仔帽,帶鴨嘴那種。 “你到深圳做什麼?”我笑了笑。 “回家,我的家在深圳。” “哦,你在上海讀書?” “沒有,我的爸爸在上海做生意,我來這兒玩玩。”女孩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