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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就不是普通水準,需達到一定的高度,一定的深度,一定的廣度,才能言及“境界”。從這個角度看,隨便冠上這個詞,不是不妥當,是非常的不妥當。但同時也非常認同另一位朋友所說的,“玩好了”就出“境界”。當然,這一境界不論是從審美角度還是審美意境還是審美情趣,都與前一境界有很大的不同,它或許剔除了社會價值取向,更趨向於人的內心體驗。一個乃大雅,一個乃大俗,按大俗乃大雅的話,那麼煙雨這麼拔高也無不妥了。

男人與女人之間,我一直認為本質上就是征服,這種征服有時候表現為身體,有時候表現為靈魂,有時候則是兩者兼而有之。男人的征服往往是外顯的,女人的征服往往是內斂的。但征服無處不在。如果一對男女失去了征服的興趣,估計也就失去了愛的激情。我以為,愛情的痛楚,就是征服所引發的。徵而不服,也就是徵而不得;徵而不得也就是愛而不得;愛而不得便痛了。至於男人會不會選擇與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也是因人而異的。當然,多數男人,可能的確感覺與自己喜歡的女人上床比與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要輕鬆多了。但,敬佩倘若並不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全部感覺,男人還是不會放棄在床上折騰並實實在在地征服她。床上的女人,於男人而言,只有喜歡與不喜歡之分,沒有敬佩與不敬佩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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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次分手(1)

這是我們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會有第一百次分手了,連九十九次半也不會有了,毫無疑問,這第九十九次便是我們愛情故事的大結局。

九十多次的分分合合,這該是一段怎樣滄桑怎樣苦難怎樣刻骨銘心的愛情?

其實,我做夢都沒有想到會搞出這麼多的風波。每一次分手,我都認定自己是最後一次說分手,儘管後來的事實以無可辯駁的力量證明,我的認定有多麼的虛弱、多麼的不堪一擊。但我可以發誓,每一次我都咬牙切齒地認為,這一次絕對比上一次更不含糊,更不容情,更沒有迴旋的餘地。也因此,每一次我都會真情實意地痛哭流涕,都會攜著自己孤獨的影子在夾裹著雨絲的晚風中,抑或與閨中好友在飄著憂傷情歌的咖啡屋裡,作無比蒼涼的憑弔。

可現在回想起來,我才驚覺,那些所謂的分手宣言,那些分手時所謂“希望你過得比我更好”虛空的臨別贈言,不過是自己給自己披上痛苦的外衣後,登臺演出的一場悽美的情感秀。

那是秀給自己看的,也是秀給你看的,但歸根結底還是秀給你看的。

我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地秀給你看,是因為我愛你,不,準確地說是因為我知道,我自以為知道你更愛我。

坦白說,我其實是個很膽小的女人,膽小到怕一個人走夜路,怕和陌生人說話,怕所有的小動物,即使是一隻已經被曬乾了的螞蟻屍體,也會引發我變了調的驚叫。可是,在與你進行的這場情感戰役中,我卻變得出奇的膽大,隨時敢於挑戰你的耐性與韌性、你的度量與氣量,隨時敢於向你打出開戰牌,至於罰你下場那更是家常便飯,後來甚至發展到對你說分手就像對你道晚安一樣簡單、平常、明瞭。

一個女人何以會如此肆無忌憚,如此輕率任性,我想,是因為我愛你,不,準確地說是因為我知道,我自以為知道你更愛我。

是吧,潛意識裡我一準認為,在你的眼中,我就是一件稀世珍寶,我之於你就如同良弓之於射手,寶劍之於俠客。前行的路上,你可以放棄很多東西,可以遺落很多東西,可以不在意很多東西,可唯獨不會放棄我,唯獨不敢遺落我,唯獨不可能忽略我。

用通俗的話說,我已經吃定了你,吃定你捨不得離開我,吃定你離不開我,吃定你在這場愛情競技中一開始就處於被動,並且將永遠處於被動,主動權一早就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