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不是純血的大融人。
水鵲方才楊梅吃多了,嘴裡正酸澀,荔枝膏水一化,甜的正好。
烏淳直勾勾地盯著他啜飲,喉頭緊了緊,乾燥的唇翕張,“齊二給你買了酸梅子,牽你了。”
水鵲:“嗯?”
怎麼突然說起了齊朝槿?
水鵲迷茫地抬眼看他。
烏淳一張臉沒什麼表情,木木的,但一字一頓地道:“你喝了我買的荔枝膏水,手合該也給我牽一牽。”
他明明聽過眼前人和齊二說過心悅,知道這兩人關係不一般,勝似一對璧人,卻趁齊朝槿為人買西瓜的功夫,來送殷勤要牽小郎君的手。
烏淳知道這在大融的社會中應當是不正當的行為,但一來這兩人還沒成婚,二來胡人那邊還有兄弟共妻的風俗,大多不注重虛禮。
雖說烏淳沒有被老鰥夫收留前的記憶了,但他骨血裡還是胡人的血脈佔優勢,想做什麼就做了,不拘泥於旁人的眼光。
水鵲右手持著木碗在喝膏水,渾不在意地將左手伸出去。
胡人的大骨架,讓他們擁有比尋常大融人更寬大的手掌,烏淳可以輕易地裹住水鵲的手。
小郎君的手和他的也全然不同,指節細細白白似姜芽,不像他的,骨節粗大突出。
掌心軟膩膩的,一點繭子也沒有,烏淳端詳著,相比之下,他的手都是常年挽弓搭箭做粗活磨出的老繭,紋路深深。
他忍不住去揉捏水鵲涼涼的手。
溫度滾燙,粗繭摩挲,烏淳痴痴地盯著,小郎君的手彷彿柔若無骨,任由他握著、裹著。
和沙礫般粗澀的虎口磨過,水鵲蹙起眉頭,禁不住道:“別玩了,我喝完了,碗還給你。”
經過了這麼多日,他已然逐漸適應了自己勾三搭四、貪圖享樂的人設。
前頭和窮書生天下第一好,後頭就勾著個粗野莽夫又是給他買衣衫又是給他買糖水,一不高興了,就把牽手這點甜頭都收回。
秋風掃落葉般無情,木碗代替了左手塞到烏淳手裡。
烏淳悶沉沉地盯著自己手中的木碗。
早知應當買多兩碗。
另外一隻手還沒牽上。
木碗內側剛剛盛了荔枝膏水,是冰涼的,烏淳發覺外側的邊沿留下來一個印子,是水鵲喝膏水時讓碗壓著的飽脹下唇。
耳根忽地一燙,趁人沒注意,他的指腹悄悄地覆蓋在上面,擦了擦。
心滿意足了,烏淳抬起頭去看水鵲,轉了話題風向,問:“你怎麼沒穿我買的衣衫?”
最先的素紗衣太單薄,是不能穿出去的,可是他等水鵲再看看兔子的時候,分明還送了他兩身長衫。
水鵲不尷不尬地扣了會兒手指。
他怎麼說?
他總不能讓男主現在就發現他勾搭“野男人”,畢竟這個階段水鵲的角色還掩飾得好好的,沒有暴露本性。
男主是後來看他和侯爺眉來眼去才起了疑心,新婚之夜水鵲失蹤還以為他是被人綁走的,一直到金榜題名後徹底打探到真相,方才真的相信口口聲聲說心悅他的黑月光,竟然愛慕虛榮到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