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紐約做法外狂徒
三天後,凌晨一點。
街道上已經冷冷清清,不但沒有行人,連輛汽車都沒有。
十字路口新開的夜店依舊燈火通明,嘈雜的音樂聲從裡面傳出來,將積水濺起層層漣漪。
對面巷子口,一輛不起眼的甲殼蟲小汽車內,南希坐在駕駛位,有些緊張的撫摸著大衣口袋裡的手槍。
她終究還是接受了那個建議,先成為了一個任務的執行者。
這三天時間,她充分利用了酒店提供的便利,不但在地下靶場練了練槍法,熟悉了一下射擊的感覺,還給自己從上到下換了一身行頭,獲得了槍和車的使用權。
她輕輕的撥出一口氣,再一次將放在副駕駛上的檔案拿了起來。
照片上是一個有些蠻橫的光頭大漢,眼神很危險,脖子比腦袋還要粗,大胳膊大拳頭,雖然肚子如同扣了一口鍋似的,但是那兩隻胳膊上的肌肉卻非常結實。
很顯然這是一個危險人物。
照片下方的檔案上,記錄著此人多達二十三條的案底,從七年前開始,這傢伙就如同進便利店似的,不斷在警局,監獄和外界穿梭。
所犯的不過是打架鬥毆,攔路搶劫之類的小事,即便被抓到,也會百般抵賴,所以七次判刑經歷中最長的也不過十八個月,最短的還不到八個星期。
這種經歷次數一多,就會將人變得無比強大,很顯然這傢伙已經是老油條了。
而且從兩年前開始,他發現受害者死掉比活著對自己更加有利之後動手就變得越加狠厲起來。
再一次看完檔案上的記錄,南希覺得自己反而放鬆了一些。
“這傢伙確實該死,既然警察和法律奈何不了這樣的人,那麼便只能交給上帝來審判,我這麼做是對的,成惡即揚善,阻止他繼續墮落下去,也在拯救他的靈魂!”
更何況還有五千美金。
最後這一句話南希並沒有說出來,不過心裡面卻記得很清楚。
還記得當時在酒吧裡,服務人員將所有剩餘下來的懸賞單拿給她看的時候,曾在心裡面猶豫了好長時間。
懸賞單雖然不算多,但是金額的數目卻很多樣,最便宜的還不到一千美金,最貴的已經能夠達到八千左右。
她曾想過接取最高金額的那個,但是目標所擁有的匪幫背景,令她選擇了退縮。
之後從上到下篩選了一遍,才將目標定在了這個獨來獨往有些蠻橫,卻擁有致命漏洞的傢伙。
至於那些零零碎碎的賞金單子,南希同樣不會放棄。
這都是錢。
錢攢得越快,復仇離自己便越近。
南希深深明白這一點。
滴滴滴,滴滴滴!
汽車上自帶的電子鬧鐘響了起來,南希霍然回神,伸手將鬧鐘關掉,抬頭看向對面夜店的方向。
果然,一個身材壯碩,如同摔跤手一般的雄壯男子正穿著一身休閒式的西裝,一左一右摟著兩個身材火爆的女人,滿身醉氣的走了出來。
南希下意識瞟了一眼時間。
凌晨一點二十分。
真是不可思議,像這樣的傢伙竟然還有嚴格的作息時間,每天不管玩兒的多麼瘋狂,必然會在一點二十結束,兩點之前就會回到他的臨時駐點。
至於原因,資料上沒有任何解釋,南希卻對此有所猜測。
這裡是哥譚,夜晚早已經被不同等級的人士劃分乾淨。
凌晨兩點是一個很巧妙的臨界點,往往那些轟動全市的大案子都是在這個時間段發生的。
黑夜彷彿有種神奇的魔力,無論發生多少罪惡,第二天一早都會隨著太陽的升起,消失的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