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紐約做法外狂徒
走在回去的路上,回想起今天晚上的經歷,高寧還覺得有些驚奇。
原來哥譚第一個冒出來的超級英雄,並不是蝙蝠俠,而是一個叫做黑金絲雀的小姑娘。
雖然這個小傢伙全身上下只有脖子上一個高頻音波轉換器。
擁有一定的殺傷敵人的能力,但也僅此而已,這個小傢伙明顯沒有受到嚴格的訓練,也不像超級英雄時代湧現出的那些英雄一樣,擁有強悍的身體素質。
在高寧看來,她有些像是海扁王,只不過這個海扁王並沒有那麼慘罷了。
在繁華街道上走了一段距離,高寧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兒,自己現在都已經是日入百萬的富翁了,怎麼還是憑兩條腿走路?
就算不買輛跑車裝一裝,也得專門找個司機接送,否則去哪兒都得自己跑,未免有些太傻了。
想到這兒,高寧就準備找一家租車公司。
哥譚跟紐約幾乎差不多,雖然是黑暗版本的,但各種服務業齊全,只要有錢,什麼樣的服務都可以找到。
高寧正抬著頭,隨意尋找店名的時候,忽然看到了一個瘦小的身影,靈活的從一棟樓頂跳到了另一棟樓頂。
動作果斷而且堅定。
這樣的跳躍彷彿做了成千上萬次,早已經爛熟於胸,每一次抬腿都明確的知道自己的落腳點在什麼地方。
看著這道身影靈活無比的在複雜的樓群之上穿行,三兩下便消失在視線之中,高寧忽然間想到了一個人……
砰!
一聲槍響,打斷了高寧的思緒,他猛的抬頭,看向槍聲傳來的方向,那裡果然又接連傳來了幾聲槍響,隨後便看到一個蒙著面,只露出一雙眼睛的傢伙慌慌張張的跑出來,拐向另一條小巷子消失了。
高寧腦海中電光火石的閃過了一個畫面。
這該不會是那個經典的場面吧?
“救命救命,快來人幫幫我!”
一個有些眼熟的身影跑到了街口,渾身鮮血,大聲呼救,他整個人都已經有些癲狂,看得出來這個少年確實非常的著急。
雖然年少,但衣著非常的考究,略微偏瘦,舉止動作間卻明顯能夠感覺他受過良好的教育。
果然是他麼?
高寧目光閃了閃,就要抬步過去的時候,恰巧看到了一個穿著警服的胖警察,壓著帽子挺著肚子,一路小跑衝了過去。
看到警察,那少年顯然安心了幾分,連忙上前兩步,一把拽住那個胖警察,幾乎是用拖拽的方式把它扯入了小巷子裡。
看到這一幕,高寧又收回了腳。
他站在原地靜靜的思索了幾秒鐘,果斷轉頭向另一個方向走去。
在哥譚,韋恩便是國王的名字。
雖然很多人不願意承認,但這確實是事實。
上流社會和幾個大家族甚至在數百年前便組成了貓頭鷹法庭,試圖暗地裡控制住哥譚,將城市從韋恩家族的陰影當中奪回來。
由此可見,韋恩家族曾經的權利有多麼可怕!
韋恩夫婦的死,是促成蝙蝠俠的直接原因。
同樣也是他跟吉姆戈登產生交集的。
若是被影響到產生的蝴蝶效應太大。
雖然哥譚是本身就沒有什麼劇情可言,但是關於蝙蝠俠的成長以及後續的發展情況,高寧還是不想影響過甚。
畢竟他來到這個世界只是來完成任務的,又不是來執行正義的。
哥譚這個城市終究還是要交給蝙蝠俠。
而且,跟少年時期的蝙蝠俠認識完全無助於自己的計劃,反而在某種程度上還會產生一定的阻礙效果。
既然如此,但何必自找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