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妖怪,一隻專門禍害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的妖怪。”
黎雪無限感慨的說道。
那雙平常看著清澈見底的眼睛,古井一樣幽深,讓人看不懂裡面盛放的是什麼?
黎可兒原本只覺得這孩子,心理有點陰暗,沒可怖到連她都害怕的地步。
也沒到她看不懂的地步。
可眼下,去卻是實實在在到這個地步了。
她想想,是什麼時候這樣子的?!
好像是遇到權悅一家子後吧?
“你明明是第一次見到小心肝那一家子,為什麼讓我有種,你特別恨他們的感覺?”
以前,就算對那些小朋友動手,也沒見這孩子這麼大手筆,直接要人命的地步。
這次卻是第一次見面,對方只一句話,就讓她有了要小寶貝性命的念頭。
這不合常規。
也不合科學。
“你可以當我想取小寶貝帶之才如此瘋狂。”
真正的理由不能說。
也不可說。
要不然她可能真被當成妖怪。
每次碰到小寶貝,她就會失了分寸,做出不合時宜,令人抓住把柄的事。
要不想大仇沒報,就沒命,她就必須克服這個魔障。
這次的事後,她得好好收斂收斂。
沒給這兩母女再多的時間,外面的警察,再次敲門催促。
兩母女很快跟他們回了警局。
未成年人不能單獨審訊,所以兩母女被帶到同一審訊室。
審訊的人是個中年女警,她看向黎雪,首先詢問了她在桂林旅遊的時間,還有一些跟小寶貝一家有關的事。
黎雪一一作答。
“現有你登入網路賬號,釋出綁架任務,綁架司哲霏的證據,你怎麼說?”
“那任務是我釋出的,不過那是我按我媽媽的吩咐做的。”
“我還小,還沒識字,不知道我媽打的那些字是什麼意思。”
黎雪一點沒壓力把事情,推到黎可兒身上。
按正常這樣才符合邏輯,所以女警聽完後,視線轉到黎可兒身上。
“對你女兒的供詞,不知黎女士有什麼想說的?”
“沒什麼說的。”
說了也沒人相信。
“那司哲霏的媽媽,原本跟我同樣是孤兒,卻擁有全然不同的人生。”
“她走到哪裡都發光發亮,我走到哪裡都被人指指點點。”
“明明相同的起點,甚至我最開始比她優秀了不知道多少。”
“結果她處處好,我處處渣。”
“我心裡不平衡,就想她痛苦。”
“作為一個母親,沒什麼比失去孩子更讓人痛苦的。”
“所以我就讓人綁架了她女兒。”
“本來是打算把這孩子賣到偏遠的地方,讓她再也回不來,可惜能給她撐腰的人太多,最後導致任務失敗。”
既然決定要認這事,黎可兒就認得徹底。
“那你為什麼不自己聯絡綁匪,而要你五歲的女兒當中間人?”
這明顯不合邏輯。
“我本來想著這件事要是暴露,就讓我女兒背鍋。她未滿十四周歲,連殺人都不弄承擔責任,綁架更不算什麼。”
“那你現在又為什麼沒讓她背鍋?”
“突然良心發現吧。”
其實是,即便她說真話,警察也未必相信她,最後女兒也會被搭進來。
黎可兒才無奈妥協。
綁架的時候,小寶貝並沒受到多大傷害,最後還安然回了家。
就算被定罪,判刑也不重。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