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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三小時。

十小時。

警察不停的換人,換了人就坐在他面前,要麼看書,要麼玩手機。

沒人和姜紳說話,姜紳也不和他們說話。

到第十二個小時的時候,進來一個四十歲左右的警察,他拿了一本本子,幾張筆錄紙。

“姜紳是吧,我是城東區刑警大隊,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我們公安機會可以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詢問查證,涉嫌刑事案件的不超過12小時,這是我們從別人那裡取來的筆錄,你看看,有沒有不對的地方,可以籤個字。”

姜紳拿過來了一看,原來是江海的筆錄,說自己敲詐他一億。

“完全不對,事實是他當時讓我救他,答應出價一億,我才冒著生命危險去即將爆炸的汽車救他,當時有很多人在現場………”

“行了,你不同意就寫一份你自己的,把當時的情況寫下來。”

姜紳又寫了一份筆錄。

警察看了不看:“你可以走了,但是要包持手機開機,我們隨時會傳召你再次過來詢問,根據法律規定,涉嫌刑事案件的,不會超過12小時。”

草,姜紳走出小黑屋,怒火濤天。

這警察是給自己下馬威,真正是威懾自己。

這也可以算成是江海在警告自己。

他在警方有人,可以動不動關自己十二小時。

老子是學生啊,每天被他關十二小時,這他嗎就是一個笑話。

別說每天關了,一星期來關一次都受不了啊。

他下午二點多進來的,關了十二個小時,正是晚上四點多鐘的時候,想到徐麗可能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