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費南度說到這裡,現出很猶豫的神情,道:“這期間有些事情,我在電話中也聽不明白,好像他們和土匪的槍戰有點古怪……”
張泰豐顫聲道:“是不是典希微在槍戰中受了傷,或者……或者是……”
費南度搖頭:“不是,最後一次探險隊長給警局的報告是他們全隊七個隊員全部安全,繼續前進,可是在接下來的時間,他們一直沒有和總部聯絡──本來為了安全的理由,固定的聯絡是每小時一次,二十四小時不斷,在八小時沒有聯絡、總部地無法主動聯絡他們之後,總部認為出了意外,就向警方報告。”
張泰豐喉嚨之間發出了一陣難聽的聲響,費南度又道:“到剛才我通話時為止,已經有二十小時沒有了他們的資訊。”
張泰豐的神情無助之極,我走過去雙手按住了他的肩頭,用力搖動他的身子,張泰豐總算叫了出來:“衛斯理,你要幫我!”
我很認真地點了點頭,這時候大胖子費南度就在我的身邊,大有張泰豐根本不必向我求助之色。
事實上我立刻答應張泰豐的要求,也純粹是為了看到張泰豐現在的情形,需要任何人的幫助,我別說拒絕,如果不是立刻一口答應的話,只怕他就會支援不住!
而我對典希微在巴拿馬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接近一無所知,所知道的只不過是剛才費南度所說的而已。
在這裡我要改變一下敘述這件事的方式。因為如果按照事情發展的次序來敘述的話,要經過相當長的過程,才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會花很多筆墨。而如果採用把事後知道的一些事情,提前來說,就會簡單得多。
所以從典希微如何參加那個探險隊說起,比較直截了當。
會有讀友問:故事從古怪的搶銀行事件開始,連可以接受的假設都沒有,怎麼忽然放下不說了,豈不是不合說故事的原則?
其實熟悉我說故事的朋友都很明白,我說故事,只照我自己的方式來說,任何閒雜人等訂下的所謂“原則”,不管被其他人如何奉為圭臬,我一貫相應不理,只照我自己的辦法,喜歡如何說便如何說──這才形成是我所說的故事。
還是從典希微參加探險隊說起。
原來典希微這位姑娘,興趣極為廣泛,所以生活極其多姿多采,她武能打空手道、耍梅花劍,文能釋屈原辭、辨甲骨文,尤其喜歡周遊歷國,全世界到處亂跑,知道了有甚麼探險隊的行動,就千方百計要求參加。雖然絕大多數都遭到拒絕──人家探險隊需要的是專家,並不歡迎只為了興趣或好玩的人來攪和。
然而事情總有例外,像她這次所參加的那個探險隊,就接納了她為隊員,條件是她捐贈探險隊費用十萬美元。
典希微之喜歡冒險行動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連為了可以參加,寧願倒貼一大筆金錢這種事情都肯做,也可以說是世所罕見的了。
當典希微向張泰豐提到她要到巴拿馬去探險的時候,在循規蹈矩的張泰豐聽來,簡直就如同天方夜譚一樣。
當時張泰豐問:“去探險?探險的目的是甚麼?”
典希微回答:“還不知道,等我捐贈了十萬美元之後,他們會寄詳細的資料給我。”
張泰豐聽了這樣的回答,幾乎想一頭撞死!他以警務人員的本能,向典希微勸阻:“騙局!那顯然是騙局!”
典希微的自信異乎尋常,她道:“世界上還沒有騙徒高階到知道利用探險來行騙──行騙是最卑鄙的行為,而探險是最高貴的行為,兩者扯不到一塊。”
典希微說那不會是騙局的理由奇怪之極,可是張泰豐也想不出話來反駁。儘管他心中一萬個不願意,他還是問:“十萬美元,不是小數目,你要是不夠,我這裡有。”【。q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