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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

半會兒還沒反應過來:“這有什麼問題嗎?”

馮見雄解釋道:“你們不知道,黔貴省有個省內的著名商標,叫‘l乾媽’麼?專門做辣醬的。”

06年的辣醬品牌還沒那麼出名,辣醬的電商和海外宣傳也不多,所以也就幾個吃辣的省份人民對這些牌子比較瞭解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辣醬類的品牌當時幾乎沒有“全國馳名商標”。馮見雄剛才提到“l乾媽”這個品牌時的用詞也很謹慎,說的是“黔貴省著名商標”

因為國家在認定馳名商標的時候,雖然沒有明確的相關硬性條文,但實務操作的時候,卻是要求“全國絕大多數省份的普通人都聽說過”某個品牌,才肯認定“全國馳名”。

所以,別覺得“全國馳名”很容易歷史上,因為“上了年紀的人不用qq”,導致連“藤訊”這個商標都在qq誕生後10年的2008年,才成功“馳名”。而“阿狸巴巴”這個商標,更是到了2014年、阿狸集團都已經在納斯達克ipo吸金200億美元那年,才成功“遲名”。

如果用網民的狹隘眼光去看待這些問題,那是會覺得非常匪夷所思的尼瑪qq使用者量都到4億的那年,“藤訊”才算馳名?

但事實就是這麼殘酷,只有一類人和使用的人知道的,那是不算馳名的。

要全國所有省份、所有社會階級、都大多聽說過,才叫法律意義上的“馳名”。

周天音和馮義姬用探尋的眼神對視一眼,倆人都是標準的江南水鄉柔美型小姐姐,平時是一點不吃辣的,所以對“l乾媽”這種品牌只能說是偶爾瞥到過一耳朵。

“好像是聽說過這麼個牌子。”倆小姐姐異口同聲地肯定。

“所以,這個鄧長春其實是在賣假貨,當然,也有可能是在合法地蹭熱點。具體屬於哪類情況,要我調查之後才能明確。”馮見雄適時地點出了問題的主要矛盾。

周天音不解:“這不是明擺著地冒用別人品牌麼?怎麼還有可能是‘合法地蹭熱點’?”

對於這個問題,馮見雄一副老神在在的樣子,微微一笑:“所以,法律是個很複雜的東西,才需要律師。我回家上網查完證據,才好給你明確答案。”

“那咱快點吃,趕緊回去上網咖。”周天音有些好奇,雖然她本人不學法,但畢竟父親是法官,多少也是願意被掃盲的。

一行人吃完,周天音驅車去了馮家,還給母親打了電話,說今天有點事兒,晚上又跟馮義姬睡。周母竟也沒有擔心,顯然是對馮義姬很熟了。

馮見雄回家聯上網,就開啟國家工商總局的網站,檢索了各種公示的商標資訊,然後就有了眉目。

他指著剛剛列印出來的一堆材料,開始一條條地分析給諸位妹子聽。

第30章 雄哥套路深

馮見雄指著剛剛列印出來的一堆材料,指點諸位妹子說:

“你們看,這個‘l乾媽’的辣醬商標,是90年代中後期就開始用的,但是最初兩三年並不是註冊商標當時黔貴省的l乾媽公司多次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過註冊申請,但被商標局以‘l乾媽只是普通的人身稱謂,不具有顯著性’為由駁回了。

後來還是上世紀末,因為品牌做大、仿冒漸漸開始出現,商標局才透過了註冊申請。但同樣是因為‘不具有顯著性’,為了怕商標申請人濫用,當時只給注了第30大類,也就是‘飲料類經濟作物、米麵穀類製品、麵點、冷飲、調味品、香料……’。

而這個鄧長春的‘隆盛食品’申請的‘海鮮乾媽’、‘老姨媽’……等等商標,是用於賣醃漬類食品的,並不是單純的‘調味品’,所以在《尼斯商標分類表》裡面屬於第29大類。同時,這個商標申請下來的時候,是在‘l乾媽’馳名之前,所以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