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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審查指南》,把漏洞給堵上。

《法學研究》有多大能量,金成義雖然常年在實務界撈錢、久不關心學術圈了,但好歹也是知道的

《法學研究》是社科院辦的,《中國法學》是司法部辦的,這兩部期刊,是圈子裡有能量讓某個總局級別的單位見到結論就討論修改條例的。

馮見雄和劉淵明此文一出,金成義就評估出來了:他跟進的那些跟風實用新型,在國家知產局有針對性地從嚴收緊之下,只怕到時候都來不及打這個時間差,全部會被駁回斃掉。

如果此時此刻有人能夠站在上帝視角審視這一切的蝴蝶效應進展,就不難發現:因為馮見雄和金成義的對抗,本時空國內的這種專利碰瓷佈局,只怕會比歷史同期早2年多就被修法、然後從源頭上扼殺。

當然,金成義並不是重生者,所以他並不知道這個程序被馮見雄提前了多久。

他只是想不通,馮見雄為什麼要做這種魚死網破的事情當初他只是開口敲詐馮見雄100萬,然後就大家聯手把這門生意做大做強。

為啥馮見雄為了不給他這100萬,寧可要連自己的財路都斷了呢?這種事兒怎麼看都不划算吶!

以他對馮見雄的認識,那小子也絕對不是那麼有骨氣的人馮見雄絕對是個沒節操的實用主義者。

……

“算你狠……你特麼犯得著麼?就為了不給我100萬,自己寧可少賺五六百萬?說不定還不止!”金成義這是徹底服了,居然用一種怒其不爭的語氣數落馮見雄。

就好像連他都在為馮見雄燒掉的前途不值。

他不得不服。

因為金成義自問從頭到尾都算到了一切,唯獨沒有算到馮見雄不但能打官司能來事兒,居然還有那麼強的學術背景,《法學研究》上的文章說發就發這一點,才是導致金成義全面崩盤的關鍵。

換任意一個國內頂級大律所的律師,哪怕官司打得好,但因為太久不做學問,也不是說想發《法學研究》就能發的。

當然,說句良心話,如果那些大律師不追求名聲,願意拿大錢送給那些頂級的七**學名校的名教授,然後連署名權都送給那些教授,用他們的頭銜職稱來發,也是可以發出來的。

同樣內容的一篇論文,掛的人名字不一樣,過稿時的威力和順暢程度是千差萬別的。尤其搞文科的人,內容其實不重要,官職頭銜的buff才重要。

“沒那麼誇張我的人手少,資歷淺,自個兒還要念書,就這麼一個女助手靠得住,就算給我十年八年,也做不了多少單子”馮見雄自辯了一句,提到“女助手”的時候,還指了指史妮可,“論‘跑量複製’,我肯定不如金律師你人面廣、小弟多。”

馮見雄這句是實打實的大實話同樣一個商業模式,在馮見雄手裡,因為他根基淺薄,靠得住能信任的操作人員眼下就一個史妮可,所以他還真沒法“服務業標準化,廣開分店抽分成”。

不過金成義也知道,這個因素只是促成馮見雄如今如此決定的一小部分原因,絕對不是主因。

他知道馮見雄肯定會攤牌,所以也就不再捧哏追問這種情況下,多嘴捧哏的人,看上去實在讓人有一種智商拙劣感。

馮見雄頓了頓,觀察金成義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經消化了前面的話,便繼續往下攤牌。

“而且,我在這篇文章出來之前,已經布了五六個局了,初次訴訟和初次無效宣告並駁回,都完成了。《專利審查指南》哪怕修訂了,針對的也是目前還沒過審的實用新型,進行收緊,不可能對已經過了的再去全部複查一遍

所以,我哪怕同時堵死了自己的後路,將來不能再‘擴大經營規模’,至少保持目前手頭的這五六個專利,碰一單是一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