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對方把第三問浪費在糾正這幾個無傷大雅的字眼上他知道正方辯手不會這麼幹的。
如果是在自由辯論環節的話,他是絕對不會耍這種小辯論技巧的。
滿場觀眾或報以掌聲,或細細咀嚼,反思他的話語,都覺得腦洞大開,如同看了一篇角度奇特的《魔鬼經濟學》。
“哇~看起來反方二辯……嗯,馮見雄同學非常淵博呢,對於一個對方提出的事例分析型問題,都能如此旁徵博引,真是不簡單。我們也可以注意到,隨著網際網路諮詢傳播的進一步普及,現在的新生知識面真是一年比一年廣了。”校臺女主播丁理慧也不失時機地穿插點評了幾句。
觀眾的反應,讓正方提問者更加動搖了。
他手上的問答提綱,根本組織不起前後呼應的節奏,只能是每個問題各自為戰。
他一咬牙,決定鋌而走險一條道走到黑。
把自己的最後一個提問機會,也用來賭對方的知識面、賭對方前一個回答中的個別反例。
搞法律的人,擅長價值判斷。
搞傳媒的人,擅長事實判斷。
這個鐵律,是新傳院這邊輔導老師在賽前反覆灌輸給他們的。
所以他們得到的指示,一直都是“如果構建理論體系打不過法學院的人,那就舉奇怪、歪門的事實反例,渾水摸魚。”
“對方辯友剛才大談炎炎地武斷說‘印刷術發明之前的古人,沒有版稅或者說稿費的概念’,那我倒是想請問對方辯友,北宋王安石在《臨川集》的序言中層提及幾件佚事,說早年有同僚求此書抄錄散播、欲贈‘潤筆’,被其固辭。
如今研究文藝復興史的很多史料也提到,早在古登堡發明西方近代印刷術之前,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族領主,就有給諸如波提切利等為主的藝術家文集/畫集以稿費。對於這兩種‘稿費’的存在,你又作何解釋?這不是明顯和你剛才的論斷相反麼?”
面對賣弄見聞的豬隊友,新傳院的兩位牛逼選手臉色徹底黑了。
劉瑾惠在內心吐槽道:“就算證明對方剛才的問題答錯了,又怎麼樣?這簡直是在為對方的辯題努力啊!這廝下次比賽絕對不能讓他上場了!如果我們贏了,還有下次的話。不過這個問題倒是很刁鑽,這些例子對方肯定沒聽說過,也不好辨析。罷了,就賺個印象分吧。”
盧峰更是暗暗自忖:“果然這種只有知識廣博、理論體系卻不夠嚴密的雜家,根本不該放到辯論隊裡來。這種人只會在事實判斷上找別人沒聽說過的刁鑽角度進攻,一旦對方見識淵博,簡直就是送人頭啊!可惜,我們搞傳媒的,最多的就是這種人。”
可惜,劉瑾惠和盧峰立刻就要失望了。
因為他們連“即使證明對方答錯了,也於事無補”的機會都撈不到。
馮見雄連比賽效果這種皮毛,都不想輸給對方。他就是這麼霸道。
“你說那些錢是稿酬就是稿酬了?且不說這兩件事兒是不是真的我們先假定你說的事兒是真的好了。貴族給藝術創作者以獎勵,那是自古就很流行的事情,但這個和稿酬無關。
拜倫寫一首詩,愛丁堡公爵就賞他1000英鎊當時在楓丹白露買一幢別墅只要160英鎊但這錢是妥妥的藝術贊助,和稿費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愛丁堡公爵從來沒想過出版拜倫的詩牟利。美第奇家族贊助文藝復興三傑,更不是為了出版。他們給波提切利的畫集酬金,就跟洛倫佐。美第奇花錢僱米開朗基羅給自己刻一個雕像用於收藏,是一個道理。
至於中國古代的潤格、潤筆,那更不是稿費了,那是求‘畫作、墨寶’時對製作書畫原件的勞動的報酬。換言之,買方給了錢,並不是要‘著作權’只是要這件‘真跡’本身今天去蘇富比拍賣行買名畫的人,動輒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