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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而且這篇東西那麼難,很多簡直不知道在講什麼,有些字我們根本不認識,你讓我們短時間內怎麼背得熟?”

“如果我教你們一個辦法,讓你們在一個小時之內就能記熟,你們肯不肯學?”我問道。

“肯的,肯的,你快說!”藍裕叫道。

“你不早點講,我念得很煩了,巴不得快點完成這該死的任務。”藍富說。

我退出遊戲,拿起課本,說:“《傷仲永》這篇課文講的是什麼內容,你們知道麼?”

“當然知道”,藍富說,“課文前面不是有提到麼?講的是一個叫仲永的神童從小會做詩,可後來長大了卻不會做了。”

“對了,其實從小會做詩有什麼了不起的?我看過類似的一篇文章,也是講一個神童的故事,可他之所以神,卻是因為他從小就能偷東西。”我說。

“偷東西?這很有趣啊,他是誰?都偷些什麼東西?怎麼個偷法?”藍富問道。

“他的名字也叫仲永。那篇文章和這篇差不多,你們先繼續背,等我把它寫出來,你們理解了,就很容易記住了。”我說。

我拿起筆來,花近十分鐘打到電腦裡去,在旁邊的印表機上印了兩份地給他們,說道:“這就是我聽過的那個故事了,你們先看一下。”

兩兄弟接了過去,藍富念道:“金溪民方仲永,世隸偷。”

“隸偷?什麼意思?”他抬頭問我。

“就是世代以偷東西為職業。”我說。

“那很了不起啊,世代都偷東西,還以這個為職業。”藍裕說。

藍富接著念,除了個別字不認識外需按提點之外,磕磕絆絆地還是把全文唸完了。那段文字整理如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偷。仲永生五年,未嘗識偷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偷書四本,並自為其名。其書以行夜戶、樑上為意,傳一鄉盜賊觀之。自是指物作偷立就,其手段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偷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為偷,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已然入獄矣。”

接下來俺把寫的整篇東東的內容解釋了一遍。

“那人真強,這麼小就能偷東西了。”藍富道。

“怎麼樣?還挺有趣吧?”我笑道,“是不是覺得背這個比較好?”。

“還可以啦,有點搞笑,背起來比書上的容易多了,。”藍裕說。

於是兩人開始背這篇東西,因為覺得有趣,沒多久就記熟了。

俺又教他們照課本上的換掉一些詞句,這樣,他們很快就把這篇課文背熟了。

“好假啊!怎麼可能?”我回到宿舍一說,排骨跳起來喊道,“這麼白痴的辦法,虧你想得出。”

唉,當然是假的,以上只是俺心血來潮的一種美好設想罷了。

事實上是……

“那人真強,從小就能這樣子偷東西了。”藍富說。

“怎麼樣?還挺有趣吧?”我笑道,“是不是覺得背這個比較好?”。

“哪有?我一點也不覺得啊,反而經你這麼一說,我頭腦更亂了。”藍裕說。

“我也是,雖然你改得很搞笑,但並沒有什麼幫助,我們也沒興趣去背它。”藍富說。

暈啊,這可是在教育學課堂上老師教的方法啊,怎麼理論這麼經不起實踐檢驗?

“那你們要怎樣才有興趣背?”我問道。

難道偷竊他們不感興趣,要改成去偷窺?

“行了,其實很簡單”,藍裕說,“你只要許諾我們背熟這段東西,無論有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