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什麼的。這比賽沒什麼門檻,交50塊錢就能上。據二狗分析,全市起碼有90%的人看過這屆大賽,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軍是誰,就記得了一個馮朦朧。就好像是唐朝時一次科舉考試過後大家都忘了那屆的狀元是誰,但卻記得了一個吟出了“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的張繼一樣。
馮朦朧和張繼有倆共同點:1、比冠軍(狀元)出名得多。2、都是詩人。像二狗這樣寫小說的顯然不行,還是詩人厲害。雖然二狗上了鳳凰衛視還有其它的一些電視臺,但是到現在還沒出名,急死了都,現在冷靜的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沒寫詩,最近二狗也開始嘗試著寫詩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狗否能出名這事兒,先說說馮朦朧的成名過程。且說那一屆卡拉OK大賽正值港臺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型級人物登陸大陸之際,引爆了新一輪的流行歌曲熱潮,老百姓們愛聽也愛唱,整屆大賽的參賽歌曲全是《來生緣》、《瀟灑走一回》、《水手》這樣的流行歌曲,而且參加者也多是18…25歲的年輕人。當然了,這一切,都是在馮朦朧出場以前。馮朦朧出場之後,立馬用他那特有的鏗鏘有力的詩歌擊垮了所有參賽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記得,馮朦朧出場之日,整個大賽已經接近尾聲了,市民們已經多少出現了點審美疲勞,對舞臺上那些青春靚麗的姑娘和帥氣的小夥兒都有了點兒牴觸情緒。所以,有著無比幽怨的眼神並且留著唏噓的鬍渣子的馮朦朧一登場,立馬吸引了所有電視機前觀眾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懷中的孩子,吃飯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連寫家庭作業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筆。
普通歌手上來就唱,可是那天穿著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裝的馮朦朧上來就鞠了個90度的躬,而且,這一躬,足足鞠了五秒,把觀眾都看楞了:這哥們兒這是要幹啥?謝罪?
“朦朧詩朗誦:《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監獄裡呆煳塗了,馮朦朧說這幾個字時面無表情,沒有任何停頓,語句也沒有任何節奏感。
說完這句,馮朦朧抬頭看了鏡頭又停頓了三秒鐘,喉結用力的一骨碌,嚥下了一口口水。觀眾更迷煳了:這哥們兒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別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麼什麼動作都比別人慢上三拍?!
當大家已經開始懷疑臺上這人是不是真要朗誦時,馮朦朧終於開口了:“謹以此詩獻給我最愛的詩人,顧城。顧城,聽說你走了,我淚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觀眾們明白了,這哥們兒要開始了,他這詩是獻給另一個詩人的。
正當觀眾們已經基本適應了馮朦朧這慢三拍的節奏時,馮朦朧忽然大聲的朗誦了起來,開始暴風驟雨了!真是防不勝防啊!
“金黃的穀子灑進了我的眼睛,所以我,開始哭,金黃色的淚水灑在了媽媽那乾裂的手上。”
“灰色的報紙映入了我的眼簾,所以我,繼續哭,灰黑色的淚水滴在了這片滄桑的土地裡。”
“潔白的雪花飄過了我的視線,所以我,還在哭,潔白的淚水和雪花一起散在古老的風中。”
這朗誦沒有任何停頓,連斷句都沒有,像是rap但又沒有任何節奏。詩的美感、朗誦的美感全沒有,就像是打字機一樣“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電視機前的觀眾全都睜大了眼睛張大了嘴,不明白他這唱的是哪出戏。二狗當時也徹底被他弄迷煳了:這也叫詩?即使叫詩!那你這叫朗誦嗎?
這馮朦朧根本不給觀眾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時間,馬上又來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愛這片土地上的人們,我愛他們的五千年的善良,我愛他們永恆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