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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感謝,這是他發自肺腑的話,他深知粉絲對藝人的重要性,一直都注意搞好和粉絲的關係,無論是以前在組合裡還是如今在酒吧裡。

“來,請坐。”常嫣興奮地讓出座位,“是我送的花,你唱的太好了,她們幾個不好意思,其實都被你唱哭了。”

林啟華順著她的意思坐下,看向常嫣幾人,這個女孩還穿著一身ol裝,略施粉黛,簡單地紮了個馬尾,顯得青春活潑。

剩下三個,一個帶著黑框眼鏡,看起來很精明,一個是利落短髮,看著自己的眼神有點複雜,既有欣賞又有警惕的意味,最後一位則是身穿深色風衣,波浪卷的頭髮披在背後,顯得知性嫵媚。

“可以請你喝杯酒嗎?”看到其他幾人都不怎麼說話,常嫣則是興奮地說個不停。

“額,作為歌手,為了保護嗓子,是不能沾酒的,所以,謝謝你的好意了。”林啟華婉拒。

“可是,其他的歌手都喝的啊。”常嫣不解道。

“那是”林啟華不知道怎麼回答。

“那是因為其他人都已經自暴自棄了,而他還想繼續當大明星,是嗎?”李子萱在一旁幽幽道。

“額,算是吧,”林啟華沒有去計較她話中的諷刺,“只要是歌手,總是嚮往大舞臺的,即使是鹹魚,也是可以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

四人都被他彪悍的解釋鎮住了,無言以對。

“林先生唱的這首歌,是原創吧?你自己的作品?”何豔琳含笑問道。

“是的,詞曲都是我的創作。”林啟華點點頭,知道她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已經上報稽核了,相信很快就會透過稽核,目前暫時不考慮上傳音源。”

“為什麼呢?”常嫣疑惑道。

“目前沒時間吧,以後再看看咯。”林啟華沒辦法和她解釋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

“好吧,你明天就會和樂隊一起表演了是嗎?我覺得你唱情歌什麼的更好聽,獨唱最好了。”

“呵呵,酒吧招我來當主唱,要是我鬧著獨唱,那樂隊咋辦?一起表演更有氣氛,更好玩啊。”

再聊了一會,林啟華才告辭離去,常嫣的問題太多了,有點吃不消。

“林啟華,原‘華藝’公司‘天音’組合成員,半個月前,因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被人替換,鬧出瞭解約風波,官方宣佈和他已經解除了合同,一年內,他將無法和其他公司簽約。”李子萱看到林啟華離開後,才把自己搜尋的資料公佈出來。

“原來是這樣,因此才會到酒吧來唱歌嗎?好可憐哦。”常嫣同情心氾濫。

“原來如此,因為某些事情,不得不藏拙,即使創作了一首好歌,也只敢註冊版權,而不敢上傳音源,因為傳開了,引起公司的注意,對他不利嗎?”何豔琳把玩著酒杯,分析道。

“別的不說,單單堅持自己的夢想,即使落魄,也不會降低對自己身為歌手的要求,就值得我們敬佩了。”應梅突然道。

“我決定了。”常嫣拍桌子喊道,“我要成為他的粉絲,陪著他從這個酒吧重新開始,衝回大舞臺,我相信,他這樣的人,一定不會就此沉淪的。”

第一次,她看到三個死黨給自己豎起了大拇指,以前自己追那些小鮮肉的時候,可是被損的很厲害的。

林啟華自然不知道離開後發生的事,回到休息室,見到的是阿輝等人羨慕的眼神和高高豎起的大拇指。

“一炮而紅啊,”劉星笑嘻嘻道,“我都從來沒收過花,你第一次演出就有了,簡直太牛了。”

“厲害。”海子惜字如金,但是眼神中寫著一個大大的服字。

“要是我也可以享受這樣的歡呼就好了。”娜娜落寞道,她是鍵盤手,基本屬於幕後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