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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而對他的“愛兵如子”感激萬分,一個個對他尊敬得不得了。雲錚楞了老半天,我靠,老子這表現,也叫愛兵如子?【本~書~~超~速~更~新於,請喜歡的朋友來 小 說 網本書,支援正版!謝謝!】

等他回到自己營帳裡頭,才想明白了原因,敢情這年頭將領對底下計程車卒都差勁得很,所以自己雖然覺得自己已經夠糟糕了,其實卻比那些好得多,就好比一群侏儒比身高,自己這個侏儒比其他侏儒略高一籌,理所當然就成了愛兵如子了。

他想明白了這個道理,覺得情況還不錯,至少對於自己眼下的練兵來說,這是一個好訊息。有了這個時代其他將領給自己墊底,自己就是想激起兵變估計都難了。他心裡感慨,話說古人淳樸,這話還真是不假,至少這些普普通通的大頭兵們的確是夠淳樸的,像這種日子,要是讓他去過,他肯定要說,這真不是人乾的。

放下心來的雲錚又開始考慮接下來的訓練。齊步走已經練得差不多了,下面按說就要開始正步走,不過這個正步走在現在究竟有沒有必要呢?

後世中國為什麼要踢正步,這個問題雲錚以前並沒有仔細思量過,只是到了現在自己要練兵的時候才考慮這個問題。說起來他還真不是特別理解,因為他想來想去,似乎踢正步都只有兩個好處,一個是閱兵的時候威武有力,能夠展現軍人的風貌氣度;另一個自然就是強調紀律性。

但是現在雲錚的情況不同,這年頭很少有什麼閱兵(古代的檢閱部隊不等於閱兵,而紀律性的問題之前已經做過了。

想了半天,雲錚最後還是決定把正步去掉,畢竟時代不同,有些東西借鑑可以,照抄卻不一定都合適,咱還是摸著石頭過河吧。

那麼正步去掉,就只剩下跑了。想到這裡,雲錚一個人嘿嘿笑了起來,想當初教官給他們搞的8000米跑,第一次跑的時候全班有一大半沒能堅持跑完,他長跑原本也是很糟糕的,那次卻愣是堅持跑完了,不過結果十分不妙,第二天全身跟散了架一般,差點要請假。後來那教官又折騰他們蛙跳,還是跳上坡,結果睡了一夜之後,沒人能不扶東西就蹲下來,那大腿完全痠軟到不能受力了,但是雲錚後來卻發現一大好處,就是在那種情況下跑步特別無敵——因為腿一直在疼,所以再怎麼跑也不會更疼。——於是他腿疼的那幾天跑8000米跟玩兒一樣。(嗯,這個不騙大家,真實情況,不信的可以試試,嘿。

次日一早,全軍集合。

雲錚身穿一套亮銀明光甲,站在軍前訓話:“昨天,齊步走的訓練已經結束,對你們的表現,本都指是滿意的!今天,我們將進入下一個訓練……我想大夥兒也該聽說了,在兵器訓練前有三個初步訓練,站、走、跑!現在站和走已經練完,所以今天我們的訓練就是——跑!”他稍微頓了頓:“本都指身上這件明光鎧甲,重達六十八斤(注:古代應該是十六進位制,但是據無風查證,古代的重量單位時有變化,不好計算,為方便起見,本書採用1929年改制之後的十進位制演算法,即一斤500克。,你們所領到的魚鱗甲,重五十四斤!大夥都知道,這套盔甲是戰陣之上穿的,平時訓練咱們不穿這個,都穿軟甲。但是,從今天起,我們的訓練就離不開這套盔甲了!——我要求,所有人穿著這套盔甲,按次序跟在本都指身後,繞大營跑五個圈!所有完成訓練的弟兄,午餐加二兩肉!至於跑不完的,那就抱歉得很了,午餐菜量減半!以百人隊計算,全隊跑完的,全隊每人加三兩肉,十個以內沒跑完的,加二兩半。全隊一半以上沒跑完的,本都指飯後親自帶著你們跑!”

繞是雲錚加強了軍紀訓練,這話一出口,還是聽見一陣倒抽涼氣的聲音。三萬多人雖然不敢面面相窺,可是那瞟向自己長官的目光卻透露出了他們的震驚,他們身上穿的可是五六十斤的重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