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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縮在翠雲樓的廊臺下並以一種怪異卻分明是*的舉動讓翠雲樓出乖露醜時,他的心頭就又冒出來莫名的愜意。

陳泰和在斜街蓋了房子開了說書場,是他小心翼翼地在一個煤礦包工的包工櫃上幹了六年司賬先生的結果。他和妻子先後生過兩個孩子。當他發現剛滿週歲的兒子是個天生的白痴時,他們的女兒剛剛呱呱墜地。他們認為要養大一個傻兒子需要全力以赴的精力和千辛萬苦的付出,就把剛剛滿月的女兒送了人。眼看著傻兒子逐漸長大成人,他們曾打算再生一個孩子,只因聽說早已送人的女兒和她的哥哥有著一模一樣的音容笑貌和言談舉止,儘管他們的日子那時已經比較寬裕了,卻還是改變了主意,沒敢再繼續生兒育女。他們給他們的傻兒子取了一個乳名叫“寶貝”,但斜街的人們卻更樂意把他們的寶貝叫“傻孩兒”。 。。

第一章(2)

傻孩兒很傻,但很快活,除了吃飯睡覺,嘴裡一天到晚發著嘿嘿的憨聲,好像這個世界充滿了笑料。他也很自由,鎮上的大街小巷無不留有他的足跡,就連黃土溝,也是他經常流連忘返的地方。無論是走著或是站著,他的姿勢總是一成不變,左手臂硬挺挺地斜放在屁股上,手腕用力上翹,五根雞爪似的手指一律直指蒼穹;右手臂則十分固執地舉在臉前,動作滯澀而僵硬;只有舌頭十分靈活,一刻不停地吮吸著自己那根永遠也冒不出奶水的大拇指,卻任憑自己的口水四處流淌。這個姿勢他已經保持了整整十八年,痴心不改,只有躺下或坐下,才會有所改變。他走起路來還總朝一邊歪斜,彷彿告訴人們,歪七扭八的斜街其實很適合他這樣的傻瓜走來逛去。

他喜歡遊蕩的天性曾叫父母擔心他失去蹤跡,但這樣的事情一次也沒有發生過。即使在人們為吳浩宇舉行葬禮的那一天上午,當浩浩蕩蕩的送葬隊伍從斜街透過時,一不留神誤入送葬隊伍的他,也僅僅因為迷路才失蹤了半天:母親在黃土溝大聲呼喊他的名字時,他卻在自家豢養的一條黑狗的引導下,灰頭土腦地回到了斜街。這件事情把父母嚇了一跳,但無論對父親的呵斥或對母親的勸導,他都充耳不聞,依舊喜歡四處遊蕩。這時,說書場又來了一個說書藝人。有過之而無不及,這個說書藝人說起蓋世神功和御女奇術相得益彰的妙用時更是離譜,卻讓說書場聽客盈門。在他遊蕩的天性中,顯然也有從眾的心理,所以在鎮上游蕩時,經常被成群結隊的人們引來引去,猶如一隻不肯掉隊的羔羊。這一天的下午,從鐵路機修廠的門前開始,他尾隨著一支人流走來走去,走到盡頭,抬頭一看,發現自己回到了自家的說書場。在四處遊蕩的過程中,他還不斷從鎮上的垃圾堆裡揀著在他看來十分好玩的東西,因此在他身上藏著、掖著、懸著、掛著的東西,與其說是玩具,不如說是垃圾。

他一度停住腳步,老老實實地呆在自家的說書場,與其說是父親的呵斥更嚴厲了,不如說是說書場時時爆響的笑聲更誘人了。誰都知道他是陳掌櫃的寶貝兒子,因而誰都願意把凳子讓給他,可他誰的情也不領,只喜歡坐在地上。他聽說書藝人說書的樣子並不專注,但周圍的人開懷大笑時,他左顧右看一遍之後,也跟著開懷大笑;周圍的人默不作聲,他也默不作聲,吮吸著大拇指的嘴裡只發著嘿嘿的憨聲。可是,當說書藝人說到誘人之處時,周圍的人紛紛夾起雙腿,他卻滿不在乎地張開自己的雙腿,緊緊盯著襠部的眼睛裡充滿了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