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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部分

別的方法能夠驅動魔法元素。而這種方式完全顛覆了我之前瞭解的任何常識,即用鬥氣催生魔法。須知。在我們之前地認識裡,鬥氣和魔法是決然不同的兩種存在。前者是依靠淬鍊身體,後者是仰仗精神力的修為,幾乎沒有什麼共通之處。

“當時的丁蒙尼男爵還很年輕。像你這樣富有朝氣。不過他還有你說缺乏地東西,即謙恭。因此,一位聯盟官員,一位在符文和藥劑學方面有相當成就地中級魔法師折節下交,很快便獲取了他的好感。

“嘿,不得不說,當時我的動機不純。然而,你的父親非常看重這種情誼,於是便在我的請求下毫無保留地將血鬥氣的修煉之法告訴了我。同時,他還特別交給我一小瓶取自他身上的鮮血。讓我作為研究之用。他明確指出,血符只對留有你們家族血脈的人產生作用。激出初始的血鬥氣,旁人用這個方法是沒有任何效果的。

“起初我對這種說法還持有懷疑態度,認為只要是人都應該可以駕馭這種力量。但隨著一次次試驗地失敗,我終於醒悟了,丁蒙尼的血液恐怕確有與眾不同之處。於是我便從他留下地那瓶血液著手,試圖找出原因。確實,你們的血液表面上看來同常人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在血符的刺激下,能變得和瑟銀之類的稀有金屬一樣,雖然本身不能儲藏魔法元素。但是在它的周圍很容易形成力場吸引自然界的魔法元素。

“於是我有了一個設想。改造自己的身體。這聽起來有些荒誕,但是我有關藥劑學的研究中讓我掌握了改造身體有關的第一手資料。經過論證,以及在生物身上反覆的試驗無不證明是可行地。但是,一瓶血液是有限地,況且改造身體危險極大,於是我只好用魔法師通常用不著的左手來做實驗,試圖讓它具有這種吸引魔法元素地屬性。經過很多次試驗,我總算藉助了藥劑學上的一些研究成果改造了自己的左手。哦,這也是我的外號之一惡魔左手的由來。我喜歡這個外號,因為它名副其實。

“你瞧,”安泰英特掀起了左手的袖口,“我的左手之上由我親自刻畫了魔法符文,加上上面流淌著丁蒙尼男爵留下的那瓶血液,竟然能夠不透過吟唱就直接釋放魔法。更讓我意想不到的是,自從融合了你父親的血液之後,我的體質不斷強化,又促使我偷偷學習了戰士的技能。恐怕沒有人相信,一個魔法師,僅僅只花了十年工夫就擁有了十一級戰士的實力。當然,如果加上我的魔法,打倒一位青銅級的戰士完全不在話下。

“因此,我成了整個魔法界的異類,成了大家談論的最多的話題之一。好在不少人將他看做異端的同時,也有相當數量的人看到了我的用處。聯盟的元老們特別看重我的能力,確切的說,是我這幅體格,戰士的體格。他們賦予我巡查官的權利巡視聯盟控制的任何地方,我呢,則喜歡裝扮成流浪巫師在大6各地巡察。

“不久前去綠地城辦事兒,我感到了你身上隱隱有血鬥氣的氣息,因為你的血鬥氣和我的有所不同,當時我還還不敢確定,後來得知你是夏爾山地的領主,就知道你這小子確實是丁蒙尼之子了。說實在的,你的表現讓人驚異,埃蘭德雖然談不上絕頂精明,但是頗有識人之能,否則即便有索爾王國奧法三世的暗中支援,恐怕也不能白手起家,闖下一番基業。和所有的地精一樣,這位黑市大亨總喜歡以懷疑的目光看陌生人,不料你這小子透過一場談話就俘獲了他的

“俘獲?!”丁克不由得皺了皺眉頭,他覺得這個詞兒有些刺耳。

“好吧……”安泰英特樂呵呵地說道,“應該說是贏得了信任,對!正如我當初獲得您父親丁蒙尼男爵的信任那樣。”

“這麼說來,你這次是專程來找我的嘍?”

“是呀。不然你以為我真地願意去找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