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快中午吧,方月電話我:有時間沒,出來坐坐。“今天不上班啊?”“星期六啊妹妹。”我換了衣服出門。幾天沒有出門了,天氣不錯,出來溜達溜達,權當散心,回頭養好了情緒,還要回家去會我的男主女主呢。方月選擇的地方有點遠,我打車過去,找到她的時候抱怨道:姐姐,您選這地兒,耗費了咱家幾十大洋。
說起方月,很優秀的一個人。認識她很多年了,說起來,我能到雜誌社工作,也是經由她的推薦。大學期間的我曾多次發文到社裡,她看過後很喜歡我的文筆,於是就有了聯絡,我大學即將畢業的時候,她第一時間邀請我去她那裡。那時候我對在雜誌社工作,概念裡並不是很清晰,不過憑藉對她的信任和對文字的愛好,我接受了她的邀請。她的年紀應該和魏森差不多,比我大了七八歲的樣子。工作多年,能力出色,坐到了一社主編,卻一直沒有談婚論嫁,緋聞也從來沒有過。
我坐她對面放下包,她為我點了餐,笑我:區區幾十大洋,來享受一份美食,值得哦。我們很快的談東談西,她簡約的問了問我創文進展如何,大概的講了講社裡的事,然後,她提起了魏森。她告訴我:魏森這個人比她進入這個行業要早,他一路走來特別順利,雖然他自己很出色,但能坐到那個位置並不能排除有某些關係的照應。說到魏森的為人,這些年交過幾個女朋友,都是很出色的人,但最終都沒能修成正果,想來婚姻要求是很高的。當然,他口碑不錯,認識的人對他的評價都很好。我邊吃邊笑:姐姐今天怎麼和我聊起了他呢?她看著我:你們的事我已經知道了。我頓住:姐姐別取笑了,我和他什麼關係都沒有,他是領導啊。方月告訴我,她早先就看出魏森對我的不同了,她說:你不信吧,你是這些年裡能去到總社跟他談事的唯一一個非主編。她又說:那天,魏森知道你不去宴會後,讓我帶你去談事,後來我才反應過來,他是想借機近距離接觸你。如果我沒猜錯,宴會後你倆有了聯絡?我吃著飯,默不作聲,輕輕點點頭。
她對我說:戀愛是你的自由,但作為大姐,我覺得我有義務告知你一些事情,魏森,並不屬於我們這個階層,與他戀愛你一定要想清楚。
我感謝方月,她直接提醒了我。東東都會因為家庭原因,即使很愛我也只能不辭而別,何況魏森呢。如果用歷史階層做比喻,我最多算是個地方官員的女兒,而魏森,至少是大將之子,甚至出身王府,那麼給他當個妾或許有可能,當正妻,是沒有任何機率的。我有自知之明。
古語有說,婚姻講究門當戶對。我一直覺得有道理。對於自己的婚姻,我也是這麼想的,當初東東刻意對我做了隱瞞,所以我誤解了我們的階層和他在一起,然後就被現實狠狠的打了臉。如今,我怎麼會犯相同的錯誤。
回去的時候我沒有打車,我選擇了坐公車,我有多久沒有坐公車了,很多年了。公車或許能讓我的腦子更清醒些。車上人很多,擠的滿滿當當的,我多少有些後悔,不該和自己賭氣,不接受魏森就不接受唄,幹嘛非來公車上找刺激,夏天的公車可不是那麼好坐的。於是到了一個站牌的時候,我下車了,果斷的打了車回家。我,名校畢業,名社工作,薪水比高不行,但總體不錯。加之我外在形象出色,個人又無不良嗜好,像我這樣的女子,婚姻是差不了的。如果不是李東亞出來攪局,現在我大約已經談婚論嫁或者生子了。莫名的有些怨李東亞,他帶給我的快樂,比起我重大的人生規劃,還是輕微了些。如果只是為了談場讓我開心的戀愛,那麼在過去的23年裡,我隨時都可以,物件也並不會比李東亞差了。我要的,是愛情與婚姻同在,兩者緊密結合,缺一不可。
我這個人一旦理智起來也是理智的可怕,我告誡自己要完全走出李東亞帶給我的感情陰影,完全甩掉魏森的強勢進攻,不得已時不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