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
詠梅呢?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並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聽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床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麼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麼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麼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裡做什麼?”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聽聽音樂什麼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麼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麼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徵徵地望餚空白的紙張,怎麼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麼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髮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麼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於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麼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裡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