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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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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又是一個小小的提醒,希望我不要到他部落格裡去。可能是怕我在他那兒又大放厥詞吧?“那邊有不少他認識的人會看。”——多愛護他的偶像啊!不知道他對他爹媽有沒有這麼用心呢。

其實我是個小人。為什麼說好奇害死貓呢?這裡倒是無傷大礙。當時看到他在魚戰楚博文中的評論,我念頭一閃,想去而沒有去。在看到該粉絲的紙條之前,我下過一次線,再上線的時候,一時沒有堅持住,在未登入的情況下,轉過去看了看。(實名去太丟人。這樣的部落格也去看!)

我這個人的原則很低。你可以醜陋不堪,或者毫無才氣、平淡無奇,甚至碌碌無為,但絕不可以毫無自我。我認為這是最沒有出息的一種人。雖然我也有猶豫不決、手足無措的時候,但基本上,蓮子就是蓮子,絕不是另一個人的附屬物。

而這位博友的地盤,完完全全是阿哲的品牌宣傳點,完完全全沒有自己的影子。如此踏實而堅定地做另一個人的護衛及清道夫,我只有欽佩的份。

我早知道世上有粉絲這麼一種人,但這樣真實地以這種方式接觸到這麼一位,還真是開了眼。

以往看許石林捱罵,挨那麼多人那麼不堪的辱罵,他卻依然故我,我真是佩服得緊。我就這麼被小小地警告了一下,甚至還談不上被威脅(標題黨而已),我就這麼緊張且大肆渲染了一番,實在是小題大做。

應該說,魚戰楚的亂評也傷害了我的情感,因為文中涉及了我喜歡的一位歌手,且評得一無是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得到所有人的歡心,你有權利喜歡,人家有權利討厭。國家還提倡戀愛自由婚姻自由哩!

是非成敗轉頭空,憂喜且付笑談中!

魚戰楚2009…06…18 19:40:28哈哈,看到蓮子在我的博文裡和別人掐架,好玩。我咋就沒事呢,說明做人要厚道

博主回覆:2009…06…18 20:10:40'刪除'

我不這樣認為。你似乎比我厚不了多少;除了那啥~~~

魚戰楚2009…06…18 19:52:39同情一下這位鐵桿粉絲,他遇上的,是一位掐架高手

俺相信,真正鬱悶的不是你,是他

偶像受到攻擊,自己也受到攻擊,而他的武力點數在追捧過程中已經消耗殆盡,如何才能組織有效的反撲呢

俺試目以待,希望他能組織所有的粉條粉絲粉皮到你的博裡輪番攻擊;那麼,你就成名人了

博主回覆:2009…06…18 20:05:52據說名人不好當;還是算了吧。

090707 被逼“無賴”

帶著小丫頭去菜場。先買了一隻豬耳朵,元,給十元,找零元。

又轉到另一個菜攤,挑了一個洋蔥頭和三五個青椒,元。我說:“一塊一吧,下次補給你。”

對方沒吭聲,我方卻有意見,只聽小丫頭說:“你不是有錢嗎?”

我說:“沒零的,找一大堆叮叮噹噹的。”

她面有不悅之色,好象我欠的是她的錢。

再轉,買了兩條黃瓜,元,給十元,找零一大堆。小丫頭抓住小辮子了:“你這下有零錢了,可以還給人家了吧?”

我說:“我天天到那家買菜,明天還他就是了。”

“你記性差勁得很,經常忘事兒。”

“就一毛錢,忘了就忘了唄。我記得住,那老闆不一定記得住呢。”

“那你現在就有零的了,去還給他不行的?”

我惱了:“我就是想賴賬,怎麼地吧?”

小管家終於安靜,不再*WW。

——這世上本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