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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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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電腦影片裡李湘的講述,鄧麗方的笑容也漸漸凝固,李湘的話,讓她跟蓀麗都想起了一些並不愉快的回憶。

還記得那是1994年,鄧麗方跟孫爸爸性格不合,三天兩頭吵架,最終選擇了離婚,蓀麗被判給了鄧麗方,可是,對於一個剛剛離了婚,又下了崗,靠打零工維持生活的女人來說,要養大一個孩子,她的經濟壓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在那段時間裡,經濟的壓力、女兒的拖累以及精神上的孤寂,讓鄧麗方心情很差。

她想過再找個男人分擔壓力,可又怕女兒受委屈,30歲出頭的她,痛苦地選擇了獨身。而孫爸爸離異不久,便與另個女人組建成了家庭,一年後就有了女兒。那個女人也是上海人,小丈夫兩歲,有過********。她內斂賢淑,與孫爸爸性格相投,婚後兩人過得溫馨平靜。

孫爸爸跟那個女人的幸福,讓鄧麗方心裡五味雜陳。

原本善良寬容的鄧麗方,因時常情緒不佳,難免在女兒面前數落前夫與那個女人的不是。

聽多了母親的嘮叨,蓀麗對繼母漸漸生出了敵意。

一次,蓀麗去外婆家做客,幾個親戚小聲議論,說蓀麗父母離婚與那個女人有關。回到家,蓀麗問母親是不是真的。鄧麗方隨口說:“是那個女人奪走了咱們的幸福,也許我還沒與你爸離婚他們就好上了。”這話鄧麗方說過就忘了,可在蓀麗心裡卻埋下了怨恨的種子。

與丈夫離婚後,鄧麗方沒有中斷對女兒的培養。

在蓀麗5歲時,鄧麗方就送女兒學鋼琴、練芭蕾舞。孫爸爸每月支付女兒的生活費遠遠不夠開支,鄧麗方被迫一天打三份工。蓀麗經常脖子上掛著家裡的鑰匙,站在弄堂口等媽媽。看著深夜才回來的母親累得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蓀麗特別恨繼母:如果不是她搶走爸爸,媽媽就不會這麼苦。

甚至,蓀麗還記得特清楚,自己曾經當著爸爸跟那個女人的面前,用這句話指責過那個女人。

那是在1997年的春節,孫爸爸接她來家裡團聚。那個女人特意給她買了一套新衣服,可蓀麗並不領情,指責繼母:“我媽過現在這種生活,都是因為你。”那個女人很吃驚:“這話可不能亂說,你爸離婚後我才認識他。”孫爸爸也呵斥女兒:“這種不負責任的話你聽誰說的?大人的事不要瞎猜。”

傍晚蓀麗坐公交車剛回到家,父親與繼母就隨後趕來了。

繼母問孫儷:“阿姨櫃子裡那條羊絨裙子,是不是你剪壞的?”蓀麗預設了。繼母委婉地對鄧麗方說:“我們都是母親,在孩子面前說話要慎重。”鄧麗方毫不示弱:“我說什麼了?你是大人,怎麼跟一個孩子計較?”兩人爭執起來。孫爸爸責怪鄧麗芳:“大人之間的恩怨,不要讓孩子來承受。”鄧麗方拉開架勢與他們理論。

擔心衝突升級影響蓀麗,繼母趕緊拉上孫爸爸走了。

1997年11月,多才多藝的蓀麗被上海警備區文工團特招入伍,成為一名文藝兵。女兒入伍前夕,孫爸爸和繼母前來送行。蓀麗不讓他們進門:“我和媽媽過得很好,別來煩我們。”孫爸爸責備女兒不懂事,蓀麗“嘭”的一聲將門關上了。

對此,繼母傷心得直掉淚。

回家的路上,孫爸爸向妻子道歉:“對不起,我沒把女兒教育好,讓你受委屈了。”繼母一聲嘆息:“不是你的錯,我不怪你。只是我擔心孩子在這種環境中長大,以後會有心理陰影。”孫爸爸聽罷心裡沉甸甸的。

在部隊,蓀麗除了排練、演出,還經常下基層體驗生活,養豬、種菜、鋤地,什麼都幹。體力上的重負與親情方面的糾結,讓蓀麗很壓抑。晚上熄燈號吹響後,她經常在黑暗中流淚。

1998年9月,孫爸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