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96部分

主演的影片,如果馬修爭奪某部適合這個系列車型推廣的影片的男主角,梅賽德斯…賓士公司會站在他後面。

也就是說,影片使用他作為男主角,將會得到梅賽德斯…賓士公司的贊助。

這將大大增加馬修爭奪男主角的砝碼。

當然,這也是共贏的局面,賓士公司在好萊塢電影中投放的廣告向來不少。

賓士g級越野車系列在北美的售價也不是特別高,七萬美元的起步價,足以讓很多中產階級家庭成為潛在客戶。

享受到這些待遇,馬修在很多方面自然也有義務。

駕車出行必須使用賓士大g只是最基本的規定,合同中還有一系列的條款。

今年六月份之前,他要配合賓士方面完成廣告的拍攝,隨後的兩年當中,只要賓士公司有需要,他每年都有義務配合拍攝一次廣告。

商務推廣方面,每年他最少也要參與一次賓士g系列的大型推廣活動。

除此之外,合同中還有很多限制條款。

涉及到嚴格保密的道德條款中,賓士方面對馬修有明確的規定,要求馬修在擔任賓士g系列代言人期間,不得接拍同性戀和娘娘腔型別的角色,如果爆出吸毒和同性戀醜聞,則視為違約,賓士方面可以單方面解約,並且追訴違約金。

不過,這些規定當中不涉及男女方面。

一方面這是海倫…赫爾曼談判的結果,她瞭解馬修,知道他在布蘭妮之後,明顯有改變,不可能在一個女人身邊停留太久。

另一方面,像駕駛這樣硬派狂野汽車的男人,能搭上更多的美女,才能顯示出吸引力。

用馬修自己的話來說,這車絕對是裝比利器。

對於馬修這個代言人的限制,基本來自於道德條款。

這份代言合同雖然是在德國簽署,但在美利堅也有備案,也要遵循美利堅的相關規定,廣告法裡面的道德條款,即便是好萊塢明星也要遵守。

道德條款對於廣告商有著重要價值,由名人代言的廣告比非名人代言的廣告一般有著更大的影響力,對於年輕消費者而言更是如此。

當商品特別是那些只有模糊印象的商品與名人代言相結合時,容易將名人的公眾印象傳遞至商品的含義中,廣告商希望名人已樹立的親和力與可信性傳遞到商品中,使得商品也具有同樣的親和力與可信性,從而擁有更強的競爭力。

但是“含義傳遞”也可能成為一把雙刃劍,廣告商如果選擇了一位不合適的代言人,這將會給商品傳遞負面含義。

因此,選擇明星代言的廣告商十分強調名人的可靠性、價值、形象、聲譽和宣傳風險,因為一旦名人的形象因其不正當行為而受損,其商品形象也將隨之嚴重受損。

由此,廣告商在必要時可以利用道德條款解除合同,從而在消費者心裡迅速斷開名人與商品之間的聯絡。

違反道德條款可以作為終止明星代言合同的正當理由。

說完了,這就跟基本的僱員合同差不多,從公司那裡拿到大筆收入,自然不能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

有高額的違約金在,馬修還是很有契約精神的,像是同性戀和娘娘腔之類的角色他肯定不會接,現實中搞基就更不可能了,那還不如要了他的命,至於吸毒什麼的,他更是半點興趣都沒有。

這款車的廣告還在策劃,目前不會拍攝,需要拍攝的話,賓士方面會提前一個月跟他打招呼,馬修與賓士簽訂完代言合同,又參加了兩場商業推廣活動,在德國的工作也基本告一段落了。

不過,他沒有跟著海倫…赫爾曼立即返回洛杉磯,而是獨自去了德國南部的中心城市慕尼黑。

這裡正在舉行2006年德國世界盃的一些大型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