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好說,最雞飛狗跳的是在如廁的時候。
小的倒還好,尤其是上大的,牽連到大腿根的肌肉,哆哆嗦嗦的半天都喘不勻一口氣。
疼是其次,自尊粉碎才是大頭。
當初上完大的,常清靜足足沉默了半天。
和生存相比,所謂的尊嚴便也就不值一提了。
小林這個人,常年流浪乞討在外,行事只看個「對味兒」三字,只要談得來就願意交個朋友。
當朋友也夠義氣,願意花錢幫著常清靜買藥,照拂他一二。
當然這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他覺得常清靜快死了。
他肯定打不過那什麼嶺梅仙君。
於是,他這照顧更像是對一個將死之人善意的臨終關懷。
常清靜眼睫微微一顫,他不傻,能覺察到小林頻頻看向他的目光飽含同情。
今天天氣不錯,許久未開張,小林便扶著常清靜出來,沒忘記抄上了前幾日為他打造的一副木拐,讓常清靜拄著柺杖跟自己一塊兒乞討。
別說,即便落了難,他容貌好,拄著個柺杖,就算垂著眼坐在這兒一聲不吭,也有不少人見了心生同情,丟幾個銀錢的。
小林悲痛大呼,這個看臉的世間太冷漠了。
晚上,兩個人點了支蠟燭,坐在屋裡數錢。
主要是小林單方面數,常清靜並不關心。
越數小林越高興。多久沒有要到這麼多錢了。
扭頭看了一眼常清靜,他審慎地伸著指頭默默扒拉出十分之二的銅子兒,戀戀不捨地推到常清靜面前:「給,能要到這麼多錢也算是你的功勞,這算是你的辛苦費。」
常清靜:「我是將死之人,用不上。」
這視金錢如糞土的品性,讓小林大為嘆服。立馬把錢全都攏到了自己面前,生怕常清靜反悔。
看常清靜的確是不在意這錢,心裡更平添了幾分喜歡。這要是一起搭夥過日子,他負責要錢,他負責賣慘,兩人合作不說日進鬥金了,至少是不愁吃喝。
可他竟然要去找死,這麼個大好青年去找死!!
「你沒什麼家人、朋友嗎?」小林苦口婆心地,還在努力勸說他改變主意,「和人約戰也不知會你家人朋友一聲?我是個孤家寡人,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但我看你不一樣,總是有一二好友的吧?」
常清靜一頓,道:「並無。」
他目光靜靜落在屋外,天氣愈發地涼了,正是暮秋的天氣,木葉蕭蕭,滿目衰枝。
從前的確是有的,有一個一路相伴相攜走來的……至交好友。也有玉真、玉瓊、呂小鴻等不嫌棄他古板性子的同門。
常清靜思忖了半秒,突然主動道:「我與你唱首歌吧。」
小林自然是鼓掌表示自己的熱情。
結果下一秒,他就後悔了,悔得腸子都青了。
這你媽是人聽的嗎?!
常清靜的嗓子好,但歌唱得不好,老跑調。跑得那叫一個「慘不忍睹」,完全就沒在調子上。
「怎能忘記舊日朋友
心中能不懷想
舊日朋友豈能相忘
友誼地久天長…」
「停停停!」在這接連不斷地魔音穿腦之下,小林心態有點兒崩,「夠了夠了,別唱了。你唱得這都是啥啊。」
青年容色冷清,朦朧著殘陽閒淡的餘暉,聞言迷茫地睜大了眼,頗為無措:「很難聽嗎?」
唱歌跑調的人往往不自覺自己唱歌難聽,還挺樂在其中的。
他記得,桃桃總愛聽他唱歌,每次唱歌都要笑,笑得腰都直不起來了。
小林驚恐地問:「是誰給你的這個錯覺,讓你覺得你唱歌好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