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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他十分肯定的點了頭,是有那麼一回事。

我問:「為什麼要帶我出城?」

祈軒停下手中的筆,端起茶盞喝了喝茶,「我此次出城是為了辦一件殺人案,據說殺人犯還是個採花大盜,我思索再三,覺得你最適合跟著我去。」

我當場石化,嘴角扯了扯,「你是覺得我長得比較安全?」

祈軒抬眸看我,乾咳了一聲,「這話是你自己說的。」

我我我,我淚奔可以麼?!

後來,我將此事講給了金銀聽,金銀說:「雖然長得確實挺安全,但是也要注意,說不定那採花大盜的品味與常人不同。」

我心裡撥涼撥涼,嘆了一口氣,「那我現在應該為我自己長得十分安全而歡喜麼?」

眼前多了一把匕首,我看著匕首的主人,「幹嘛?」

金銀拿過我的手,將匕首塞給我,「帶著防身!」

我看著匕首仔細端詳了一下,還是一把不錯的匕首,□之後雪亮雪亮的,想必人一碰到就能見血。我將匕首收了起來,看著金銀說:「你給我把匕首不如給我點銀子來得有用,反正我長得這麼安全也不怕什麼了。」

金銀在懷裡掏了掏,還真的掏出了幾錠碎銀子,「這是上次出府的時候偷偷攙下來的,不怎麼多,你自己省著點。」

我放在手心掂量了一下,這麼些銀子若是在我那個世界說不定能換個幾千塊,但是在這個世界能買些什麼我就不曉得了。

於是,為了搞清楚,我問:「金銀,這些銀子要是全部拿來買饅頭,能買多少個?」

金銀搖頭,「我也不曉得。」

我訝異,「不是吧!你沒用過銀子?」

金銀解釋道:「是我沒買過饅頭。」

原來如此,以金銀的家世恐怕也沒怎麼吃過饅頭,所以,我便換了一種方式,「這些銀子要是去上好的酒樓叫一桌子菜夠不夠付帳?」

金銀再掃了一眼我手心的碎銀子,肯定道:「不夠!」

我問:「如果兩倍呢?」

金銀終於點頭,「夠了。」

於是,我放心了。

因著明天一早就要出城,恐怕十天半個月都回不來。楚煜又與我說過要時常去他那裡坐坐,看看牛奶糖。於是,趁著今天還有些時間,我便一溜煙跑去了瀾園。

雖說我上次拒絕了楚煜,但是他還是一慣地和善,待我也十分好。他說讓我常去坐坐,或許真的是因為我長得像他那位已故的舊人罷,既然他覺著見到我有親切感,那我便隔三差五去坐坐。

瀾園的丫鬟個個都是和他們的主子一樣溫柔,因著我與楚煜相處十分好,他們見了我都要喚一聲風月姐,讓我一個恍惚就覺著自己變成了風塵女子。

楚煜將懷裡的牛奶糖放到了我手上,讓我抱著,牛奶糖就用頭蹭著我的手,我便輕輕撫著它的毛髮。

與楚煜說了我要出城一趟,可能好些日子都不在城主府。他便說:「那如此可不是好些時間都見不著風月了。」

我撫著牛奶糖的頭,看著楚煜那張比雞蛋還要嫩白的臉,「要是事情辦好了就會很快回來。」不過,這要看祈軒的意思。

楚煜面帶憂色,別有一番韻味,「近些日見風月都見習慣了,若是突然好些日子不見,還真有些不習慣。」

我笑了笑,「慢慢就會習慣的。」

「說來也有些奇怪了。」

我問:「什麼奇怪的。」

楚煜慢慢說著,「我聽說,城主府的兩位公子中祈軒公子是從不帶丫鬟出門辦事的,怎麼突然之間就帶了呢。」

我面部抽了抽,是麼,祈軒以前不帶丫鬟的?難道真的是覺著這次帶我去比較安全,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