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聽歡尷尬地看著江遇,江遇唇角勾著笑,抬手在她發頂上揉了把,又看向鬧騰的人,「行了啊,回頭婚禮的時候讓你們看個夠。」
他笑得不大正經,說出來的話也混,但一眾人知道不能再鬧了,江遇明顯在護短了。
有人肥著膽子繼續皮,「遇哥,你可別說大話,好像宋聽歡非你不可似的!」
方才江遇私下和相熟的人打過招呼,不要總叫嫂子,叫宋聽歡名字。
一來,小姑娘還是臉皮薄的,經不住一直鬧。
二來,她本就是宋聽歡,這是他們共同的圈子,她不是他的附屬。
有人開了個頭,就自然有附和。
「就是,據我所知,想追宋聽歡的人可一個個都賊心未死,遇哥,你得努力啊。」
「對對對,得努力,就從每天晨讀打卡開始。」
眾人又笑作一團,宋聽歡彎彎唇,看向江遇,江遇捏她的手指,「有人賊心不死?」
宋聽歡:「……」
喝了點酒的男生們全然沒有包袱,兩首歌開嗓之後,偌大的包間就是群魔亂舞的現場。林溪已經開始和馮巖拼骰子了,搖得正上頭,宋聽歡坐在旁邊看,安靜地喝著果汁。
不知是誰開口問:「遇哥,我聽說你以前玩過樂隊?」
江遇輕嗯,沒迴避,但興致似乎也不高。
「草,那你必須來一個。」那人旋即轉頭,「快,給遇哥點歌!老子受夠了這幫狗日的破鑼嗓子,一個個的都不在調上,老子要聽專業的!」
「什麼歌?」有人問。
宋聽歡也轉頭看過去,觸上江遇的視線。
四目相接,他們大抵都想到了同一件事。
兩年前,西洲島的那個大雨天,他說好了要唱歌的,可因為一通電話急急離開。
那一天之後,命運像是和他們開了個玩笑,潦草分別,從此天各一方。
「想聽什麼?」江遇輕聲問,視線落在宋聽歡身上,一瞬不瞬。
有人回答——
「都行。」
「情歌吧。」
「對對對,低音炮!」
「我建議來段rap!」
「鳳凰傳奇!」
……
宋聽歡飛快地垂下眼,她知道,江遇在問她。
心裡隱隱有一個答案,卻又無法在這哄鬧的人群中宣之於口。
江遇輕笑,帶著胸腔的震顫,湛湛黑眸斂著薄光。
他自己點進選歌介面。
宋聽歡低著頭,周圍都是起鬨鬧騰的聲音,七嘴八舌。
「臥槽。」
「嘖。」
「wow」
「這他媽不是唱給我們聽得吧。」
「趕快給遇哥切歌!」
是什麼歌?宋聽歡細白的指尖扣著沙發邊。
包間裡有一瞬的安靜,旋即熟悉的前奏響起,她驀地抬眼——
有人笑道:「沒看出來啊,遇哥還是個懷舊男孩。」
更多的人則看向了宋聽歡,笑得八卦。
宋聽歡第一次聽這首歌是在西洲島的夜晚,後來在陵城的無數個白天黑夜,很長一段時間裡,她都在單曲迴圈,至今,這首歌也還停留在她的歌單裡。
每一個旋律,每一句歌詞,早已經爛熟於心。
江遇開口的一瞬,這個包間都安靜下來,只有薄薄的暖黃燈帶映亮偌大的空間。
一首粵語歌,每一個音節都落在舒適的音域,沉磁聲線繾綣深情,像在下蠱。
宋聽歡想起江北文化藝術區的那間廢舊地下室,那個樂隊。
韓晶晶說:校草帥吧,彈吉他唱歌的時候更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