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身上取下來的,你去的時候可千萬別說漏嘴。”
天暮忙不迭點頭,“明白明白,這如果被人知道的話,我們三個估計就會直接被趕出去了……那就這樣,我先過去,你自己慢慢弄吧。”
天暮永遠都是這麼的快節奏,往往是想到什麼就要做什麼,他把才切割好搬進院子裡的鹿肉隨手一丟,就捧著連血都還沒有凝固的鹿皮急急忙忙地就跑了出去,天楓無奈也只能笑著聳聳肩。
不一會兒工夫,天暮手上捧著厚厚的硃紅色皮毛興沖沖地跑了回來。“這東西倒也還真不錯。”天暮樂呵呵的展示著說道,“連那個大叔都讚不絕口,滿口地稱讚說是他見過的最好貨色,還不停的問我是哪種動物的……不知道我如果告訴他是從妖魔身上剝下來的,他會不會直接就暈過去?哈哈。”
皮毛是天楓在趕去接應火瞳之前就已經送到這裡來的,接手的是村子裡硝皮毛手藝最佳的老獵手。那是早已有幾十年經驗的,儘管他並不知道這是何種動物的皮毛,倒也料理的妥妥當當,不僅完全沒有了當初的腐臭味,而且還相當的篷松,估計是曬了好幾天太陽的緣故,怎麼看都是那種會很暖和的樣子。
甚至就連天楓一時間也有些呆了,他接過手來翻來覆去的撥弄了好一會兒,不怎麼確信的自言自語道:“這下她也該滿意了,總不至於再以這個為藉口來找我麻煩了吧?”
第二十三章 進山
天楓聞言頓時哈哈笑了起來,“她可是被你給設計了那麼多回,旦凡有機會不找你麻煩才有鬼呢。再說了,她本來就不是那種一定得有什麼藉口的人,你就自己好自為之吧。”
“……”
“對了,火瞳呢?”
“剛吃了藥,現在已經睡著了,有什麼事嗎?”
天暮一臉的失望,“還想帶她出去逛逛呢,整天悶在這裡,沒病也得悶出病來。”
“她又不是你。”
天暮苦下臉,“說實在的,再不找個地方晃晃的話,我倒真得快被悶出病來了。”
“所以說…你並不適合平凡的日子。”
“這倒也是。”天暮同意地點頭,“我寧願每天東奔西跑的,也不想整日裡都窩在同一個地方。”
“既然如此,你明天不如上山吧。”
天暮雙目一亮,“好!”
天楓一臉無奈。“你都不問我去幹嘛?”
天暮滿不在乎地擺擺手。因為山上偶爾會有妖魔出沒。自他斷了一臂後身手多少會受到一些影響。顧忌著這一點。天楓乾脆直接禁止他單獨踏上山路一步。就連獵取野味也只是在附近地叢林找些溫順地動物而已。
“我明天有些事情得去附近地鎮子一趟。只是我準備替火瞳制地藥目前還差了一味。你上山後找一個耳鼠。我要它尾巴倒勾上地毒囊。”
耳鼠是一種活動於山間地小獸。約莫只有兔子般大。但在數量上卻比兔子要少得多。再加上它們生性謹慎而又膽小。往往會因為一點點小小地動靜就立刻躲回地表下挖著地深深洞穴內。有時甚至幾天都不會出來。所以可以算是捕捉難度非常之大。
它尾巴細長。但在尾巴尖上卻生有一倒勾。有技巧地截下倒勾就能夠發現到暗藏其中地毒囊。雖說是毒囊。但毒性卻並不強。只是它麻痺獵物之用地。一般最多也不過是些兔子。獐子之類地。
它在攻擊獵物並注入毒液地同時。也可以使得自己造成地創口在瞬間癒合。這樣獵物就不至於查覺。並爭取時間等待著毒性地發作。正是這樣功效對於天楓來說。可以透過利用毒囊中地濃液配合一些草藥倒是製成某種可以促進傷口癒合地特效藥來。並且能在癒合地過程中使得傷疤漸淡。
這段日子的生死經歷已使得火瞳傷痕累累,儘管她表現出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