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大,迫不及待撥通他的電話。
開口第一句就是:“康康哥哥,真的是這樣?你不會是為了讓我高興,故意編的吧?我是一個非常堅強的美女,不會因為一時沒人簽約而妄自菲薄!我還是我,還是那個美麗、可愛、體貼、有音樂氣質的妹子。”
鄭康快步走出圖書館,笑著說:“當然不是騙你,我幾時騙過你了!這是合同,你先看一下!”
鄭康將合同轉發到她企鵝號上。
楊萬媛點開合同,看到規整的條款,從1到101項,看得都眼花,大片大片的文字,都是些合同細節,她拉到最後,看到總金額300萬,分三次付清,以及附加點選量條件,以及看到鄭康的電子簽名和銀行賬戶,這才完全相信。
“康康哥哥,我相信了,你太厲害了,寫這麼一首歌,賣了300萬,需要我現在過去陪你麼?”
有300萬的資金,足夠支撐他們回老家過上衣食無憂的日子。
也就是說,有經濟基礎,可以跟他過日子了。
過去陪他,似乎是理所當然之事,雖然是在學校讀書,但已經成年,不妨事。
由她一個女孩子說出口,或許太過主動,可是面對從小到大的康康哥哥,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暫時不要吧!我這幾天參加學院的炒股大賽,時間上有點緊張,等大賽結束後,我過去陪你吧!”鄭康開心地說。
300萬不多,前期只能得到100萬,要讓錢生錢,才最重要。
到了晚上,鄭康看到炒股大賽排行榜出來了。
排名第一的居然不是他!
:()股海縱橫之超級散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