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
通常所謂“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價之間的比值。從理論上說;計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將租房所需支付的錢以能獲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銀行;算出包括銀行利息在內的租房總支出;同時也假定將買房所需支付的錢以能夠獲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銀行;再算出買房總支出;以租房總支出除以買房總支出;其結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
根據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或地區房地產市場的一般規律;正常的房地產市場中;售價與租金之間存在一個較為固定的比例關係;房屋“租售比”約為1∶100。一般而言,國際標準的“房產租售比”為1:100,但這主要針對處於發展趨於穩定的國家或地區,中國則存在經濟快速上升、人民幣升值預期、改善需求大等特殊狀況,因此可以放大到1:200~1:300,以符實際,惟一旦超越1:300則無疑處於泡沫邊緣。
(4)空置率
西方各國的住宅市場統計中,空置(housing vacany)分為自有房空置和出租房空置,指可以出售(出租)但尚未出售(出租)的房屋。美國國家統計局的解釋是:空置量是指調查時點無人居住的住宅單元數量。如果被調查住宅的住戶在其他地方有更經常的住宅,則該套住宅也為空置。
反映空置問題的最基本指標是空置量和空置率,其中空置量一般用面積表示,也可用空屋數表示。空置率指某一時刻空置住宅面積佔全部住宅面積的比率,即可供使用的全部存量住宅中未使用部分所佔比重,美國、香港、臺灣關於空置率的定義是:相應型別(或用途)房屋的空置量與其總存量的比例,其計算公式為:全部房屋空置率=全部房屋空置量/全部房屋存量x 100%。在美國,通常既考察自有房屋空置,又考察租用空置。由於全部空置率包括了一些非市場性空置,因此不常用,更常用的是出租住宅空置率,出租住宅空置率的計算公式為:出租住宅空置率=空置出租住宅/(已出租的住宅+空置出租住宅)x 100%。
住房價格評價指標(3)
在我國的統計指標中空置是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商品房建築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部分,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可供出售〔或出租)的商品房面積。對空置率,目前採用較多的計算方法是:空置率=(累計空置面積/近三年竣工的商品房面積)*100%。
住宅空置指標是反映住宅市場的核心指標。合理住宅空置率的確定是判斷住宅市場合理供應量,保證市場供求平衡的一個重要手段。合理空置率的取值區間應結合各國住宅市場發展的特徵,結合不同城市的特殊背景和條件確定。一般認為房地產市場為了保持正常的運作,需求保持一定的空置率,以使消費者能夠在市場上購買到滿意的商品房,但過高的空置率,會影響開發商利潤的實現和整個經濟的正常執行。對於空置率一種廣為流傳國際慣用評判標準是住宅市場的合理空置率在7%~l0%左右。
(5)吸納率
為了全面地反映空置問題,國外常採用與住宅空置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的住宅吸納量和吸納率指標。國際上對住宅吸納(housing absorption)的定義是:當期新建住宅中被市場佔用或接納的程度。吸納率的歷年變化可反映住宅市場的需求趨勢。為了反映新建住宅市場的銷售情況,西方很多國家統計部門定期公佈新建住宅吸納率和平均銷售週期指標,以幫助政府、企業、個人瞭解新建住宅市場資訊。統計資料包括全國範圍的吸納率,不同銷售價格、不同戶型規模、裝修與否、不同結構型式住宅的吸納率等。對於具體城市各種住宅型別的吸納率、吸納週期、平均銷售時間通常由當地的大型住宅諮詢機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