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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頁

但原主不肯去狩獵不說,還開始死纏著她不放。

死纏著她不放就算了……別人追求虎春,都是給虎春送食物,原主追求虎春,竟然還跑虎春那裡蹭飯。

虎春一開始給他吃了幾頓,後來受不了了,就再不許原主進她家門。

這時候了,原主還不放棄,各種表白,晚上都跑虎春家門口去睡。

虎春氣得不行,用人形揍了原主一頓。

原主長這麼大第一次捱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受了刺激,他覺醒出了獸形,變成一隻泰迪,夾著尾巴跑了。

他的獸形根本不是大家以為的老虎,反而是一隻看起來非常弱小的長毛狗……人們覺得,他肯定不會再糾纏虎春。

原主也確實有那麼一段時間,沒有去找虎春。

但他並沒有放棄。

原主找到了一種能激發別人發情期的藥物,偷偷給虎春吃了,試圖霸王硬上弓。

在這個世界,因為還處在史前社會的緣故,雖然也有人會組成家庭生活,但大家對交配繁衍這事兒,相對來說很開放。

如果兩個人,在獸神的見證下結成了伴侶,那他們大機率會一直在一起,不背叛對方,真要做了對不起伴侶的事情,還會被人看不起。

但在沒有伴侶之前,幹什麼都不稀奇。

很多人還一輩子都不會找伴侶。

部落裡十幾二十幾歲,沒有伴侶的年輕人,看對眼了就鑽樹洞,天天換人睡這樣的事情都不少見。

虎春沒少跟人鑽樹洞,她的人生目標,還是睡了族長生個跟族長一樣強大的孩子。

但想要跟人鑽樹洞,是需要對方同意的!

一般來說,一個人看上另一個人之後,會給那個人送食物。

那人如果不收,就是不同意,那人如果收了,那就代表同意了,送食物的人晚上就可以去找收了食物的人,鑽對方的樹洞。

恩,送食物的不見得就是男人,女人也會這麼幹,比如他們那位族長,每天都會有好幾個女人給他送食物。

就是他從沒收過。

原主如果給虎春送食物,虎春說不定會因為他長得好,同意跟他有段露水情緣,但原主沒送!

原主用了下三濫的手段,試圖鑽虎春的樹洞,這樣的行為惹惱了虎春,虎春一怒之下,就打了原主一頓,又拎著原主,在黑夜中,將原主扔到了部落外面。

虎春其實沒把原主扔太遠,就在部落周邊,這裡壓根就沒有什麼危險。

但原主膽子太小了,被嚇得不行,變成獸形躲進了一個小樹洞。

那小樹洞裡有隻小蜥蜴,那小蜥蜴……把獸形的原主咬成了重傷。

貴賓這種狗……真的很脆弱。

原主第二天被部落裡的人找到,帶回部落,然後沒兩天就病死了,他就這麼穿到了原主身上。

還答應了原主一個條件——要找一個比虎春更強大的伴侶。

言景則有點想馬上去死,然後去當霸王龍。

他一點都不想找伴侶。

這個世界的人類對他來說,跟霸王龍沒什麼區別,他為什麼要找人類做伴侶?

等等……既然沒區別,他以後可以用精神力控制一隻霸王龍,裝作是自己的伴侶!

霸王龍怎麼都比虎春要強!

他已經進入了這個世界,出去再重新進來,是會傷害到這個世界的,答應人家的事情不完成也會對他產生少許影響……

既來之則安之好了!

言景則做了決定,就坐在自己的樹洞旁邊,等狩獵隊的到來。

原主的人形算是高大的了,又是十八歲的年輕人,胃口也就很大。

部落裡平均分給他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