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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個“正”,再加一個“KAI”字,楷,鍇,鎧,還是凱,沒想好。結果也很巧,我一個熟識的網友,恰恰寫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裡有個楷,為了避免撞車,大改之。這也是同事給我的靈感,我有一位同事永遠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區別,卻常常BS我標準的捲舌音(因為他發不出來呀)。於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現在這個再繞舌不過的名字,三個音全是捲舌音,我一邊想像著我那同事一定會念成“cengsaocen”,一邊覺得十分的有趣,於是男主角的名字就這麼定了。

雖說寫番外時腦子是亂的,連男主角個性都不確定,但幾位配角,張總,賀秋雁,以及林虎聰,這三個人卻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領導,另兩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寫到他們時,都十分的流暢。

一直以來都有讀者不住地問:番外呢?啊?番外呢?嘆口氣,我再回答最後一遍吧,番外全寫進正文裡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這一段話癆結束之前,我再說一點件關於這文的八卦。其實……按我最初的設定,這兩人本來是用不著離婚的。畢竟離婚是件多麼傷筋動骨的事兒,而且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而我向來是樂於為和諧社會做貢獻的好公民。

只是嘛,那個番外寫到大半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不讓他們離婚,這番外我就寫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鐘後,決定:離吧。

當然我因為惡意拆散人家姻緣付出了代價。後來開始寫正文時,我足足折騰了十二、三萬字,才把他倆給搗騰得勞燕紛飛了,而且那是我寫得最不滿意的一部分(奇*書*網。整*理*提*供)。要知道,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