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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可陸紹棠居然請了個姑娘,說是合夥做生意的搭檔,不但教廚子做菜,教夥計幹活,還要教自己什麼管理。

陸忠見陸紹棠對蘭曉敬重客氣、言聽計從,雖覺得少爺對她好得過分了些,但還是暫時忍住,想等到適當的時機才來提醒。

待到陸忠見到了七斤,便教訓他道:“你既服侍少爺,就應該盡心盡力,那蘭曉不過是小戶人家,怎麼能讓少爺與她如此親近,如果就此被她賴上,豈不糟糕。雖說陸家現下過得不如意,但少爺聰明又能幹,總有一天能讓陸家重新興旺起來,你可別收了點好處,聽了幾句好話,就把少爺給賣了。”

七斤聽了很不樂意,蘭曉姐姐才不是那種人呢,可如果被陸忠知道蘭曉姐姐是丫頭的話,他豈不是更要跳腳,恐怕會到少爺那裡說壞話。可蘭曉姐姐是什麼人,比起千金小姐來更要溫柔善良、端莊大方呢。

可不能讓陸忠這麼誤會,七斤便說道:“蘭曉姐姐可是我們的大恩人……”把他們主僕二人當初的窘迫潦倒和蘭曉的再三援手大致地說了,只把她是丫頭的身份隱去不提。

陸忠聽了,為著少爺吃了那許多苦頭而傷心難過了半天,日後見著了蘭曉倒是客氣了不少。更何況他又不想駁了陸紹棠的面子,便由著蘭曉在那裡教授。

但是等到陸紹棠一走開,陸忠終於忍不住了,他皺著眉對著蘭曉說道:“生意就應該正正經經、老老實實地做,只要我們把吃食弄得好吃,還怕食客不上門,怎麼能搞那麼些花頭。教人看了說我們不務正業。再者說了,我做管事的時候,你還在屋子裡繡荷包呢。”他本想說你一個丫頭懂什麼,少在這裡指手劃腳。但想了想,他還是把難聽的話憋在了心裡。

蘭曉一時氣悶,礙著他年紀大了,又看在陸紹棠的情面上,不與他計較。見陸忠不願聽,也不強求,只在白日裡過來,稍微指點廚子和夥計。

作者有話要說:親們,多謝你們的支援,我會努力碼字的!

鹽引本是封建政權的財源,但而當政者“上下揮霍無度,便掠之於民;民變在即,既掠之於商。” 鹽引又稱“鹽鈔”,是宋代的取鹽憑證,“引”是指有價證券,還可以作為“代幣”流通。據《宋史·通貨志》,“鹽引每張,領鹽116。5斤,價6貫。”

鹽業專賣就是國家實行壟斷經營。這種做法始於春秋時的齊國,始作俑者是管仲,但到秦朝和西漢初年,鹽業專賣實際上是廢除了。漢武帝想增強國力征服匈奴,於是採用大鹽商東郭威陽的意見,從元狩四年(公元前118年)起在全國實行鹽業官賣制度。在產鹽的28郡和36縣設定鹽官(均由原來的鹽商擔任),招募百姓由政府提供“牢盆”(煎鹽之鍋)等工具製鹽,成品鹽由政府定價收購、設官販運,實行專賣。

明初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一定作用。根據明朝政府的需要,除用糧米換取鹽引之外,有時也可用布絹、銀錢、馬匹等換取,但以糧換取是主要形式。憲宗成化年間停止各邊開中法,令鹽商於戶部、運司納糧換取鹽引。當時,隨著統治階級的日益腐敗,皇室、宦官、貴族、官僚們見持有鹽引有利可圖,紛紛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牟利。這一現象被稱為“佔窩”。這種現象愈演愈烈,破壞了開中制度,也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財政收入,改革鹽法以彌補國家的財政收入已勢在必行。孝宗弘治時,葉淇為戶部尚書,改舊制為商人以銀代米,交納於運司,解至太倉,再分給各邊,每引鹽輸銀三四錢不等,致太倉銀多至百餘萬,國家的財政收入驟增。因此邊地鹽商大都舉家內遷,商屯迅速破壞,邊軍糧食儲備也因此大減。明世宗時,楊一清又請召集商人開中,實行商屯。後經多人奏請,穆宗於隆慶二年(1568)以龐尚鵬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