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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林志宇走了

楊柳和林志宇沿著東湖邊遛彎時,遇到了周芬挽著箇中年男人,男人長相普通,個子不高,唯一打眼的手上戴了枚金戒指,腳上穿了雙鋥亮的黑色皮鞋。

雙方錯身之際都裝著不認識。

走過去很遠,楊柳才回頭看了眼, 見兩人進了周芬的服裝店,不屑地說了句:“這就找到了下家了,速度夠快的啊!”

“你管她怎麼生活呢,各人有各人的緣分和活法!”

“也是,天要下雨孃要嫁人,誰也管不了的事!”

不過, 後來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竟然透過鍾志鵬認識了這個男人,但這是後話了。

周芬認識的這個男人叫趙犇, 是郊縣人,今年三十八,家裡窮得叮噹響一直沒有娶到老婆。

前兩年土地下放後,國家鼓勵鄉鎮農民搞活經濟,他借了錢在家後面弄了個磚窯廠,這兩年經濟緩和,修房蓋屋的多了,縣裡急需大量磚瓦,他竟然發了財,跟著又擴大了磚窯廠的生產,成為遠近聞名的趙發財。

男人發財後心也跟著花了,他不娶妻,情人卻是不少。

在陪一個女人來周芬店裡買衣服時一眼就看上了周芬。周芬離婚後,店裡生意不錯,也捨得打扮自己了,年輕少婦身上那種若有若無的誘人風韻瞬間勾走了趙犇的魂, 立刻對周芬展開了追求。

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周芬對男女關係避之不及, 何況是如此複雜的男人。

在周芬眼裡,這人除了錢一無所有,無論樣貌還是談吐都上不得檯面。何況,她才用流氓罪威脅過何兵和賀潔,自然不想讓自己也陷入這種境地。

不知為什麼,趙犇反而被周芬這欲拒還迎的樣子勾得欲罷不能,竟然把所有女人的斷乾淨了,全心全意追求周芬,而周芬說了自己不能生孩子,趙犇也表示無所謂。

在他大把大把撒錢後,也為了周大峰的事,周芬終於讓趙犇爬上了她的床。

沒有懷孕的後顧之憂,加上要求趙犇辦事,周芬在床上十分放得開,更是迷得趙犇連自己姓什麼都不知道了,老男人的初戀來得轟轟烈烈,似乎為周芬立刻去死也願意。

膩歪兩天後就心甘情願去了臨市,花了大價錢成功幫周大峰把那批糧食給弄了回來。在周家人面前, 周芬的身份也瞬間水漲船高。

周芬第一次看清楚錢的好處, 同時卻時刻提醒自己,趙犇並不是一輩子的靠山,最終還是要靠自己。

在收到艾老師第三封信時,林志宇終於準備出發去京城了。

楊柳幫他收拾了兩個大箱子,一箱子書,一箱子衣服。

可衣服被林志宇拿了出來,只留下內衣和不顯眼的衣服。

“幹嘛只帶走以前在鄉下的衣服?”楊柳不太理解林志宇的想法。

“我是去學習的,現在大家都穿這些衣服,我要穿得和別人不一樣有些太打眼,我還是低調些好點。再說,我打扮這麼好,你心裡不擔心我被人看上?”

“行行行,你低調吧!但吃飯可不能省,聽明白了嗎?”楊柳也明白低調些好!

楊柳又問:“你給艾老師帶點什麼禮物呢?她喜歡茶嗎?”

“她不喝茶,她喝咖啡!”林志宇埋著頭在收拾書本。

“咖啡啊,我們不是有從港城帶回來的咖啡,你給帶上兩盒。對了,她愛人呢?給她愛人也帶點禮物吧,她有沒有孩子?”

“她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把咖啡帶上就行了。”

楊柳的手一頓,有些驚訝地問:“艾老師多大了?”

“三十多歲吧,外表看不出來,不過她說她二十歲左右出的國,在外呆了十來年,算起來應該是三十多了。”林志宇說得很隨意。

但楊柳聽起來就有些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