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麼計算是不遠……而且這個價格確實不貴。可,您要還多少年呢?」
「還……呃,我忘了,當時簽的時候,銀行那些人就沒跟我解釋合同,我也沒怎麼看,只知道債務又多了,可至少有了房子。當時想的就是,房子是必需品啊,遲早都要買的。趁著低價買了,跟著債務一起還。」
「那,你的房子現在賣了嗎?賣了多少能還債吧?」
「掛在網上了,又找了中介,試了好多次,不知怎麼回事,就是賣不掉。我都降價好多次了,後真的價格等於是往裡面賠錢,還是賣不掉。中介商跟我說,房子位置不好,他們只能盡了幫忙。」
「您買房子的時候,他們可不是這麼說的。」
「也是我笨,只能認了。」
「……其實,您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
「什麼意思?」
「就,把銀行能借的錢全部借出來,把網路貸款還了,銀行那邊就不還唄。」
「不還?可,不還怎麼行?」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只是記得,一定要先還網貸,後還銀行。」
「網路比銀行還可怕?」
「網貸是個人透過網路的形式借給您的,我們的法律是『私人財產不容侵、犯』,所以您不還個人借錢,是損害他人財產,他們拿你怎麼樣都有可能。但是銀行,欠國家銀行……無非是成一筆爛帳。都到了這一步,您還擔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嗎?」
「失信……什麼?什麼意思?」
「您連『信用』是什麼都不知道,就已經失去『信用』了啊……」
「唉,要不是懂得太少,怎麼會落到這一步,你呢?我看你懂得挺多的,一定過得不錯吧?」
「沒用,我也是後來才去瞭解的,那時候……已經遲了,太遲了。」
「你遇到什麼了?」
「……」
「說說唄,我都告訴你了。」
「我也遇到一個男人……當時,我媽賣了家裡的房子,又用我的名字向朋友借錢,說要去炒股,結果全被套了,又張羅著想讓我結婚。結果,她的朋友介紹了一個男孩子,是個很有錢的富二代。」
「那不是挺好嗎?」
「他說對我印象不錯,我也希望能穩定吧,就……和他好好地處著,後來逐漸磨合出感情了吧,他還開了一家公司送給我。」
「公司?!」
「聊天的時候,我說我喜歡化妝品,他就開了一家化妝品公司送給我。」
「你不是在騙我吧?!」
「是他在騙我。」
「呃……其實沒開?」
「開了,皮包公司,他只是想騙我,騙我當他的皮包公司的法人。」
「聽不懂……」
「他開一家實際上根本不存在的公司,騙來一批人當員工,搞一堆子虛烏有的產品,找一批短部落格大v號寫軟文做推廣,把公司吹到天上去,讓所有人都信了,然後以專案名義到處集資!法人就是公司負責人,給他背鍋的!」
「真的有人會投錢?」
「呵呵,多得很呢。」
「可這公司不是不存在嗎?」
「他會宣傳,會納稅,只要正常公司做的,他都會做,誰會相信公司不存在呢?」
「那去追究他?」
「呵呵,現在他已經拿著錢移民了!公司所有跟他有關的資訊都被他處理掉,包括網路上的資訊都是我的名字,根本沒人相信他在騙人!因為所有人都覺得,是我想獨佔公司!開什麼玩笑!現在所有人,投資者,工人,管理層都在找我要錢,我哪有!!!」
「真難以置信……」
「呵呵,金融史上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