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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部分

倘若因此便可堵住悠悠眾口的話,我沒有什麼不樂意的呀。

然而是勳隨即又說了,僅僅這樣還不夠——“御史所察,或啟有司,或奏君主,使法司審斷之。而今校事所察,即風聞無據,亦可先下人於獄,得其結果,再啟人君。然而三木之下,何不可招?群僚所畏者在此也。大王明察秋毫,難眩以偽,而吳長(吳質)猶受其刑,若非事牽於勳,恐沉冤不雪矣。而況後世之君,恐難有望大王項背者也……”

御史臺發現情弊,是先立案再捕人審理,校事卻往往先逮了人,審出結果來再上報立案,這裡面太容易出冤獄啦。就算大王您這麼睿智,當初要不是事情牽扯到我,我被迫站出來自證,吳質都要被趙達誣陷至死,您的後代肯定比不上您智慧啊,那冤獄還不層出不窮嗎?“……乃至群僚人人自危,此非人君用臣之道也。”

曹操沉吟半晌,終於說你的話也有道理,我最初設立校事,用於軍中,是因為軍事行動瞬息萬變,必須爭取時間,碰到案子,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後來用來監察百官,只作為司直或者御史的補充,效率比較高,用得比較順手而已——我還真沒有想那麼多。“然則,何計補之?”我是不會放棄校事的,你們且死心吧,但是可以對校事所為略加約束——你說該怎麼辦?

是勳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校事只有調查的許可權,但沒有捕人的權力,想要捕人必須先奏報大王您知道,由您下令,司法部門辦理;其次刺奸可以審訊相關案件,但並不跟校事直接聯絡,也必須先得到大王您的命令,直接向您負責——一般案件還是交給司直、御史,您認為有必要秘密審訊的,再交給刺奸吧。

好說歹說,曹操終於首肯。是勳出來以後,群僚一擁而上,環繞詢問,是勳假裝苦笑道:“君意已決,難搖撼也,然勳說之,或可稍抑之也。”我也就只能做到這一步啦。

所以一直到以魏代漢,曹操當了皇帝,刺奸、校事這套特務機構依然未能徹底消除,只是比當年趙達掌權的時候略略收斂一些罷了——當然啦,也有盧洪無趙達之跋扈的因素在內——曹操依然將其作為耳目,密偵軍民**。這回就是因為刺奸丁儀的一道密奏,直接把曹操給氣了個半死。倘若是勳就在城中,少頃便至,估計他要跟是勳好好說道說道這事兒了。

然而是勳恰好休沐,居於城外,來得晚了,曹操也終於冷靜下來,心裡琢磨,大軍正向交、廣二州進發,目前兵事最重,朝中政局還是以穩定為要……算了,這事兒我暫且當沒有發現,且靜觀其變為佳……宏輔你來啦,那咱們還是來聊聊軍事方面的問題吧。(未完待續。。)

第六章、欲言南事

魏軍南征交、廣,始於延康三年立秋日後。

其實對於是不是要發兵遠征,以復交、廣二州,朝中也曾經興起過一番唇槍舌劍的大辯論。有趣的是,武將大多持反對態度,曹仁曹子孝就說:

“劉備在蜀,兵陳於漢中,譬如人體,南鄭為臂,成都為首,南中為臀,交、廣不過襟帶鞋襪而已。若制扼其臂,取其首級,四體自疲,交、廣士燮輩傳檄可定也。今乃懸軍遠征,以向蠻荒,雖剝其襟帶,褫其鞋襪,其人尚活,何益耶?”

兵部尚書賈詡卻說:“不然也。漢中險塞,蜀人所重,軍眾而難進,軍寡而不勝,非旦夕可定者也。滅蜀之道,在逐漸侵削,去其所衣,自然飢寒,亡無日矣。”

荀攸也贊成賈詡的意見,他說:“交、廣雖僻,北接沅、湘、洪、閩,彼地多蠻夷,易受其惑,若劉備趁勢沿江而下,江南危殆。今復交、廣,其利有三:一,安江南而厚我之勢;二,褫其衣而削敵之勢;三,自交州而西,招撫南中夷帥,可疲蜀人。故滅蜀而必先定交、廣也。”

是勳一開始不說話,冷眼旁觀,細察各人表情,很快就搞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