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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件下就是一平方米,什麼條件是五平方米,什麼條件是八平方米,你能給他算成一個連續的過程,而且這個過程中有很多可計算的博弈雙方的利害關係。這個計算的路數,我覺得就比天賦###要合理得多,更有歷史縱深感,而且更可信。你說天賦###,天在哪兒?怎麼賦的?你追問幾下,那個問題就變成了一個信仰。

吳思:我發現這個詞時,心中竊喜(5)

十年砍柴:信仰是不需要論證的,別的需要論證,信仰不需要。

吳思:對,這是不言自明的。中國的這些事可不是不言自明的。關鍵要打通幾個重要概念,就是當代西方,不管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還是西方憲政###的核心概念——公民權利,還有自由,權利,是利益的利,要跟中國古代的概念接軌。我說的接軌的詞就是“分”,本分,名分,你的名分就是十平米,臣民,他的名分是皇上,100平米,但是你得守你的邊界,你得各守本分。

十年砍柴:孔子說的各安其分實際上就是說,一種秩序,他說的秩序不是平等的,但是一種和諧的秩序。和諧是說該得多的得多,該得少的得少,你得10%的不要去嫉妒別人90%的。他講的是這種差距格局,是大家都認可的格局。

吳思:對。咱們來說古今中外如何接通。中國古代,說名分,本分,不能犯分,不能越分,這些名分有大有小,合起來就是禮義結構。名分、禮義就是不同角度,在談同一個東西,都是各種權利構成的體系。

在西方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那裡,權利最大,分最大,然後對這個說法又有一個合法性正當性的論證,上帝給的,天賦###等等。到朱熹那兒也有論證,也求助於天,什麼是天理,什麼叫仁義等等。比如說你是縣級幹部,你的午餐標準就是四菜一湯,這就是天理;五菜一湯,多的那一個菜,那叫人慾。這個區分很好,不是說我好色,我貪吃,就是人慾,是你該吃的那一份,恰到好處,這就是天理;超出來的,多的那一份,那才叫人慾。天理人慾得到了這麼好的區分,相應的他會從天理這個層面上支援你這個分。你如果注意這個分等於權利、公民權,你就看,哎喲,這個論證很好,這個論證的思路很精彩,而且在中國歷史上能得到各色人等的認賬和支援,宋代發展出兩種合法性或正當性的論證方式,一種向外走向天理,一種向內走向良知。我們的傳統有不少好東西,一旦與當代接通了,我們就可以老根發新枝,很有歷史厚度地茁壯成長。

我就想用一個字把古今中外的核心概念這個打通,打通的關鍵,就是“right”這個詞怎麼翻譯。這個詞的翻譯只要接上了中國的傳統,馬上中西方就通了。那怎麼翻譯呢?現在譯成“權利”,是晚清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翻譯的,他後來當了京師大學堂總教習,相當於北大的副校長。嚴復當時就說譯得不好,以霸譯王,你看看,“權”多霸道,“利”多霸道,“right”那個詞帶著正義感,把這麼一個正義的、正當的、應得的東西,譯成權,還有利,這兩種東西,把那正當的意思弄丟了。“right”本來不就是“正確”嗎?我們打一個對勾,不就是“right”的簡寫嗎?這全都給譯丟了,嚴復說應該譯成直,直截了當的直,對,理直氣壯。或者譯成“民直”。你說說看,這詞多拗口啊,人們不接受,沒流傳開來,包括嚴復自己寫文章都要用“權利”。但這個詞又跟“權力”那個詞,也就是“power”,在發音上完全一樣。丁韙良自己也覺得“權利”這個譯名不好,他為自己辯護說,新的學問進來,很難用一個老詞對應上,不得不造一個新的。其實,他解釋說,權利所指的就是個人應得之分。他在給自己辯護的時候用了“分”,可是譯的時候卻沒用這個“分”字。如果咱們替他補救一下,換個譯法,譯做“權分”,這就具備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