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族命運的決定。
王弋為兩族頒佈了一部法令,名為《中歸令》。
發令中明確規定了周邊胡人歸附的條件以及可以獲得的待遇。
無論是烏桓、鮮卑、扶余還是各種大族小族,甚至是還出於戰爭中的丁零和遙遠的堅昆,只要願意歸附,在同意將部落打散後,都可以頒佈戶籍,成為一個漢人。
他們擁有和漢人對等的權力以及義務,包括經商、耕田、放牧、通婚、做官等等……
任何願意在這片土地上和平生存的人,王弋都不會拒絕。
法令中同時還有一些硬性要求,包括學習漢化、漢字、漢人文化,穿漢人的衣服,使用漢人的姓氏,通婚時必須按照漢人的習俗辦理,可以保留本族的信仰等等……
這些條件已經很優厚了,有能力的人不僅可以做官,甚至還能帶兵。
王弋許諾給蘇僕延一個太守的位置,由於樓班的年齡還小,會進入古今學堂學習,等學成後會直接從縣令做起。
當然,王弋也不是什麼好人,他的滅族計劃同樣在穩步推行著。
福利和義務方面王弋和謀士們參考了大量的資料,特意寫了一大堆,為的就是將一小段話藏進去。
在成為漢人所需要承擔的義務中,王弋規定了胡人祭祀的時候不可以用自己族群的方式祭祀,只能使用漢人的祭祀方式,並且會派遣精通禮教的官員給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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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王弋的一次試探,有關於信仰方面的東西總是特別敏感。王弋要的是滅族,那就要徹底滅族,包括胡人的信仰。
而且王弋很清楚,《中歸令》的影響範圍只有幽州和幷州的周邊地區,遙遠的鮮卑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那裡的訊息太過閉塞,想要讓那裡的人歸附還需要兩樣東西。
第一是受降城大捷,只要徐榮將胡人聯軍幹廢了,王弋就會毫不猶豫的接管整個鮮卑的領地,草原他也要!
草原又不是什麼貧瘠之地,也有適合耕種的土地。就算不能耕種,放牛牧馬不是很好嗎?而且草原下面不是還有大片的礦物嗎?雖然他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先佔了再說唄。
不過想讓草原徹底歸附,就需要第二種東西,毛紡織技術。技術不是一拍腦袋就有的,造出了紡車也沒什麼用。紡織的每一步都要進行嘗試,嘗試完了還要針對每一步對紡車進行更改,還要將效率參考進去。
對於這些東西王弋只能一邊派人嘗試,一邊等待牽招回來。
打發走了蘇僕延和樓班,王弋又開始頭疼他設立的三個特別城市的問題。
浚儀和邯鄲都沒什麼問題,泉州著實有些難辦。
這個時代的泉州不是後世福建泉州,後世這裡的名字叫做天津。
泉州這裡原本就有一座不算是特別繁華的港口,很多去往江南又不想走陸路的人都會選擇在這裡搭乘遼東路過的海船。
這個時代的海船可走不了直線,只能沿海慢悠悠的行進。
但是王弋需要能夠在大海中走直線的海船,需要一個可以造大船的港口。
當時王弋選定泉州就有這個打算,算一算時間,從建造船廠到採集木材晾曬儲存再到船隻開發試航,沒個小十年應該弄不完。
所以泉州這個港口王弋必然會大力發展,泉州這座城市未來也一定會是重要的城市之一。
問題是泉州距離草原太近了……
憑藉遊牧民族那野草般堅韌的個性,王弋完全有理由相信哪怕他平定了草原,未來依舊會受到新的遊牧民族威脅。
他這一代或者他這一朝不可能,可是歷史的發展有必然性,這是躲不開的。
船廠是王弋能留給漢民族領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