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46部分

的律師團抓到了一個空子。儘管《加州民事法》和《加州家庭法》明確規定“婚姻是男女雙方同意訂立的個人關係民事合同”,但是洛杉磯的《洛杉磯市婚姻註冊條例》裡並沒有將“一男一女”確定為婚姻註冊的必要選項,這就意味著洛杉磯市政府必須接受並同意傑德和約翰的婚姻註冊。雖然隨後洛杉磯市政府可以以“註冊條例違反加州相關法律”為理由撤銷註冊,但是傑德和約翰卻可以以此向洛杉磯地方法院起訴。儘管最後敗訴的可能性很大,可是隨著起訴的人越來越多,那麼法院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加州並不想給公民一個起訴的理由,可是洛杉磯卻將這個藉口送到了傑德和約翰的面前。

洛杉磯市政府不得不臨時聘請了律師來分析這件事的法律風險,律師給予的建議是,這件事橫豎要在州政府層面才能解決,市政府不能授人以柄。所以洛杉磯婚姻註冊處在十五個工作日的期限內將傑德和約翰的結婚證送達給了傑德和約翰,可是很快洛杉磯市政府又以最快速度宣佈該結婚證無效。沒有出乎洛杉磯市政府的醫療,在無效裁定下達後不到24小時,洛杉磯市地方法院接到了“傑德與約翰訴洛杉磯市政府案”的起訴書。

“這的確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傑德謝爾曼先生和約翰科隆博先生對洛杉磯市政府的做法感到非常遺憾和憤怒。”發言人辛迪葛瑞在記者面前侃侃而談,“既然洛杉磯本地的法律並沒有反對同性婚姻,為什麼一定要遵守加州法律呢?按照加州憲法的規定,只有洛杉磯市本地沒有相關規定的時候才必須參考加州的相關法律!在此我不僅要責問一句,洛杉磯市政府到底是由我們洛杉磯人民票選的政府還是由加州州政府任命的市政府?”

辛迪葛瑞不愧是從事專業政治公關的人,幾句話就將這件事情上升到加州憲法和洛杉磯市政府合法性的高度,因此這件事不僅只有洛杉磯本地媒體在報道,《洛杉磯時報》也以頭版的形式報道了這起訴訟。很快《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芝加哥論壇報》、《費城環球報》和《基督教箴言報》等美國國內首席刊物們紛紛參與到報道當中來,而且也頓時成為美國各大電視網新聞評論節目的熱點討論話題。

由於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也規定了“憲法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因此很多人都在探討一個問題,洛杉磯市政府向加州州政府妥協到底是不是違背了美國“民有、民治、民享”的建國精神。這個問題很快就成為全國大討論了,不僅政治家參與其中,各色憲法學家和律師也加入到這次討論來,一時間傑德和約翰的婚事成為全國關注的討論焦點。

未完待續……

作者有話要說:這是今天凌晨寫的,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應該還在參加同學會吧。

明天上午的飛機飛回福州,所以有可能要到福州之後才更新明天的內容,所以無法確保明天的更新比較早。

上班,後天就要上班了!

第214章 席捲全美的討論

儘管這是一起決定洛杉磯是否有權給同性戀註冊婚姻的訴訟案;但是引用的條款卻是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一個非常不起眼的修正案。說來有趣;後世推翻《捍衛婚姻法案》中“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條款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催發了所謂“正當程式條款”、“米蘭達原則”、“聯邦所得稅”等等內容,而這條修正案卻只有“無論何人;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審判,但發生在陸、海軍中或發生戰時或出現公共危險時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不經正當法律程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不給予公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