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咄咄逼近,惡魔想透過奪去他身邊的人來摧毀他的精神。
但是對方木來說,惡魔的恫嚇更堅定了他戰鬥到底的信念,掀出身邊的惡魔成為他義無返顧的目的。終於,惡魔露出了猙獰的面孔——自己的師兄。就像江湖俠客爭天下第一,原來造成這一切血案的只有“妒忌”二字——誰是最好的畫像者。海涅曾說,失寵和妒忌曾經使天神墮落。在這裡,大學校園的天之嬌子不幸被“妒忌”二字言中,成了殺人如麻瘋狂嗜血的惡魔。
可以說,方木形象的成功其實還得感謝他身邊的惡魔,正是惡魔的兇惡、陰險成就了身在明處、別無選擇的他,使得他形象鮮明,具有不凡的個人魅力。
另外,小說中懸念的設定環環緊扣、一絲不苟,合理而不做作,自然而不拘謹,對具體場景的描寫,遵循暴力美學張揚原則的同時,又尊重讀者的閱讀習慣適可而至,而在主人公的具體生活中也不吝筆墨,將主人公放在一個有血有肉的情感環境裡,透過對他朋友、女朋友、老師的描寫,使得主人公更有人情味。
其樂無窮猜猜猜
文/青青李子
英國作家毛姆曾經這樣評論過偵探小說:此類小說自愛倫坡以來,培養出了一大批狡猾的讀者,也把作家自己推到了相當難堪的地步。比如說,當小說中出現一位和藹可親、與世無爭的老先生,馬上就會有狡猾的讀者指出,他就是那個變態殺人狂。事實上,讀偵探小說的過程,很像是一場“我猜我猜我猜猜”的遊戲,讀者挖空心思猜測誰是兇手,而作家竭盡所能把讀者引入歧途。如果有誰能把讀者矇蔽到最後,看到結尾時才恍然大悟:哦,原來是他!而且這感慨全不勉強,既在意料之外卻又在情理之中,那就是高明的。
以這個標準做衡量,雷米《心理罪》無疑能算得上是一部優秀的偵探小說。主人公方木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他熟知刑偵學的前沿學科——犯罪心理畫像,他可以根據作案現場的蛛絲馬跡,繪出犯罪嫌疑人的畫像,從而幫助警方破獲了幾起懸案。但就在他就讀的大學,又接連發生了數起殘忍變態的血案,連環殺手似乎是故意向方木示威甚至是挑釁,他身邊的人一個個成了犧牲的羔羊。當然,結局是大團圓的:方木和連環殺手經過一番驚心動魂的鬥智鬥勇之後,終於在最後關頭“畫”出了殺手的模樣,使殺手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變態殺人狂的故事中自然不乏血腥恐怖的場面,但雷米並沒有大肆渲染以求感官刺激。他甚至有點刻意迴避此類描寫,而是專注於情節的營造和推進。我得承認,雷米太擅長講述撲朔迷離的故事了,讓我這個曾經的偵探小說迷也徹底被他矇蔽了。《心理罪》全文264頁,直到196頁時,我才隱隱約約猜到兇手,而確認兇手則到231頁——兇手究竟是誰,我不便說出來,否則就減少讀者閱讀的樂趣了。
本來嘛,讀偵探小說的樂趣就在那個猜猜猜的過程之中,一本看了開頭就能猜出結尾的偵探小說還有什麼意思?只是,這小說讀完,還是有點讓人覺得不太對勁:方木手中那把神秘的軍刀,究竟是什麼來歷?在方木心中恍若倒影的那個人,究竟是誰?方木曾經的詛咒與遭遇,是怎樣的不堪回首?這些在書中都沒有交待清楚。我本來以為是作品中的漏洞,後來看書後預報,原來是作者有意留下的“活釦”,他將在下一本小說中繼續講述方木的故事。
看來我是要繼續做“猜猜猜”的遊戲了。
《心理罪》:五個關鍵詞
文/好奇心
其實我不是個好奇心很強的人,我對很多東西看得很淡薄。《心理罪》是個莫名其妙的書名,我甚至長時間對著這個書名發呆,它表達的是什麼意思?我想到了夾生飯,這個書名就是夾生飯。我有些懷念這個小說出版前的那個名字——《畫像》。也許正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