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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

子不出去。否則,我一個背過精神病史的人,只要讓我活著出去,我一定殺了你!反正我什麼都沒有了!”

馮見雄很好奇:“怎麼?你這麼想在裡面呆一輩子?你覺得你都說了這種話了,我還會讓你活著走出這間醫院?”

“不讓我活著走出醫院?呵呵,我的病,我不信一輩子治不好。而且我好歹是博士,又懂法,要我模仿得像是痊癒的樣子騙過醫生,我處心積慮幾年不信不能成!難道你還能手眼通天讓我一輩子被精神病不成?

如果你敢這麼做,我肯定能找得到不畏權貴、只求出名的其他媒體人把你曝光!至於你想現在殺了我斬草除根……呵呵,我才是精神病人!我殺你不犯法,你殺我犯法!”

“行,那這段話我先交給你的主治醫生聽聽。”馮見雄說著,從兜裡掏出正在錄音的手機,轉身向外走去。

陳杰居然毫不畏懼:“錄音?這有個屁用。我現在是精神病狀態,你還能拿這幾句話給我定罪不成?就算到了醫生那裡,最多讓我多觀察兩年,難道還能憑這種證據就讓我一輩子出不去不成?”

看樣子,陳杰還是挺懂精神病相關醫學和法律知識的。知道院方並不會因為一個精神病人在發病的時候說過什麼大逆不道的話,就一輩子不讓他出去。

只要最後確認他有沒有痊癒的時候,他裝得沒那麼狂躁,問題是不大的。

然而,他的虛張聲勢,只換來了馮見雄的好整以暇:

“我還指望上手段讓你一輩子出不去?開玩笑。你有本事,什麼時候愛出去就出去。我相信你出去的時候,我早就請夠了保鏢。這個錄音先給你備個案,無非是到時候你死於我保鏢的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的時候,可以給偵察機關提前打個預防針。”

當然,最後自己說的這句話,馮見雄是在掐了的狀態下,並沒有錄進去。

第134章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很多不學法的人,甚至學了法但涉世不深的人。

因為在網上看了n多司法鑑定不公、那些貌似明明應該被嚴懲的壞人,因為一個“精神病鑑定”就逃脫法網,往往就會以為精神病是個好東西,在國內簡直就是神擋殺神佛擋殺佛。

這裡面固然有很深的誤解因為很多時候,一個人得了重度的精神病,到了喪失刑事責任能力的程度,那麼他被關進精神病院後,受到的看管待遇,其實並不會比正常人坐牢好多少。

現代犯人坐牢,好歹不用戴刑具枷鎖吧?最多也就是限制自由,在牢裡無償打打工。

而精神病人到了院子裡,無非也就是不用像犯人那樣強制勞動(但家人要給高額的醫療費,沒家人的如果本人犯病前有財產,也從財產裡出,所以其實也沒賺到),其餘方面的待遇還不一定有徒刑犯好呢。

一旦病人有些異動,危害性明顯加深,那麼預防地給幾針,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外人都找不出毛病來。相比之下牢裡的犯人如果進去之前勢力比較大、認識的律師之類的人多,好歹進去之後被毆打傷害還能找到機會申訴。

所以,除了跟死刑犯相比,被判定為精神病是絕對賺了。跟其他監禁型犯人相比,重度精神病患者其實沒賺到多少便宜。

當然,至於那些明明沒有精神病,卻能靠手眼通*而變得精神病的人,是否會同樣遭到這般待遇……就不好說了。

上面只討論真精神病人。

陳杰是法學博士畢業,很懂法,理論上。

可惜的是,他的書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那麼多年的學習,只讓他學會了如何博眼球噴人。卻沒學會司法實踐該有的常識,沒有學會用法學思維的嚴密,去審視遇到的事情。

他對於法醫學,對於周邊知識,一無所知。對於上述這些精神病人在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