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反而壞事,仔細思忖之下,決定派出一支五十多個殭屍的小隊做誘餌,釣大魚。
而其他殭屍已經是我最後的家底,輕易損失不得,便讓剩餘的殭屍集為幾處,免得讓哪隻偷腥的貓給瞄上,被吃得只剩骨頭都不知道。
而我則是帶著近衛隊伍,悄悄跟在偵探隊伍的後面。
柿子找軟的捏果然是至理名言,殭屍們數量一少,果然就出了問題。才走出去還沒多遠,就忽然看見有一個黑影飛從殭屍群中飛出來,嘶叫了一聲,連續幾爪子過去,那黑影就將一個殭屍格殺當場!
透過小弟們的眼睛,我也看清楚了這個亡靈的模樣,個子和殭屍相彷彿,卻要矮一些,長得就像一隻眼睛的鴕鳥,眼睛上覆蓋著濃密的綠色毛髮,我立即嚇了一跳:食屍鬼!
食屍鬼,普遍等級為三級中階,敏高攻高。食屍鬼的恐怖性就在於它們的偽裝能力,在許多恐怖小說中,常常有寫到某個食屍鬼偽裝成美麗的女子,誘惑那些該死的色男,最後將男人撕碎吃掉,想起來背脊都發涼。
而在遊戲中,這些食屍鬼也保持了這一特性,能夠偽裝。像剛才這個食屍鬼就是偽裝成了殭屍,混入隊伍中將殭屍一舉格殺的!
我不寒而慄。
我才意識到我收服那幾個弱小的殭屍的時候是多麼的危險。
我想,在我帶著上千軍隊的時候,如果有一個殭屍突然靠近我,我會不會提防?
我想我不會。
那麼,我就有可能被食屍鬼吃掉!
好在食屍鬼發動攻擊的時候,就無法再進行偽裝而露出原形,它們的偽裝也有一個最大的破綻,無論怎麼變,它們的腳都只能是駱駝的腳。——不幸的是,當你看到食屍鬼的腳的時候,下一刻或許就成了它的口中餐。思及此處,我立即命令集結在一起的那幾群殭屍立即檢查,若發現某個殭屍的腳是駱駝腳,不用遲疑,立即將它格殺當場!
好在殭屍們傳回訊息,在屍群中沒有發現食屍鬼,這我才鬆了一口氣。
食屍鬼嗜殺,海吃,只要能吃得下,就毫不猶豫地去吃。
只是現在,某個邪惡的巫師已經把這隻食屍鬼當做了自己的盤中餐。
是該讚美萬能的死神。讓我發現了這麼一個美妙的亡靈生物。有了第一個就好辦了,我在想當我收服了一群食屍鬼的時候,會有許多奇妙的應用。當阿九發現和他戰鬥的骷髏忽然全部變成了食屍鬼該會有多麼美妙的表情,我非常急於知道。想到這裡,我嗬嗬地笑了起來,看來食屍鬼也算不得是十惡不赦,雖然合理的未必能夠存在,但存在即合理,這一至理名言想來是不錯的。
我並不在乎五十來個殭屍小弟的死亡。事實上,我也是愛莫能助。畢竟等級差距實在太大,哪怕孫武重生韓信不死,也不可能指揮得了五十隻小貓去殺死一隻老虎。不多時,五十個殭屍小弟就被食屍鬼乾脆利落地幹掉並且吃了個乾淨。
我就跟在小弟們的後方,並不很遠,我想不用我去追它,食屍鬼很快就會自己過來的。
我只要在這裡等就可以。
果然,沒多久,就有一隻殭屍晃晃悠悠、東張西望地向我走來。
不用想,也知道這個傢伙的腳,絕對是駱駝腳。
第27章 進軍
食屍鬼是三級中階的強怪,爆裂殭屍的兩次猛轟未必能夠炸得死它;等我用上覆活術,可能它早已逃之夭夭了。這種戰術既不能用,就要想想別的方法。總是依靠一套戰術,是不行的。
我身邊一共有七個大殭屍、小拉還有兩個恐怖分子,如此兵力加上我從中排程,相信絕對可以讓叫這個食屍鬼後悔今天為什麼沒有打瞌睡。
水仙有時也需要裝蒜,我帶著小弟慢慢地靠近這個“殭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