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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髏射手,17個飛天骷髏,更有不知名的各種亡靈,哪裡是別的亡靈巫師消受得起的。

再往更幼稚的地方想,這些玩家想合力收服殭屍嶺上的殭屍,只是見我來了,才動的手……我真是佩服我的想象力,這也能想得出來。也不想想,一個小小的殭屍嶺,一個玩家都吃不夠,難道還有那麼高尚叫別人來分享?

不過,這倒是一番好說辭,如果我去了伊甸園一躺,回來再遇著他們的話。

這些傢伙的行動確是蓄謀無疑,只是,他們怎麼能夠知道我的行蹤的?

在混世中,讓別的玩家知道自己的行蹤是大忌諱。特別是像我這種人,風口浪尖上,凡事得悠著點。據說,黑市上可是有人出上萬金幣的高價買我的4個小時吶。搞得我都心動了,一萬金幣換4小時,值!可惜混世中沒法自殺,我自個兒去估計是再來一頓暴扁,還談什麼領錢。

我自己的設定是,只有密友,才能夠知道我的具體座標點。而我的密友,也只是有數的3個人,冰涼,阿九,石頭而已。他們絕對不會出賣我。那麼,為什麼這些人能夠知曉我的座標,在短短的半個多小時調集兵力來謀殺我呢?

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真有那麼巧,我不信。他們這麼短時間就內招來這麼多人馬,單以這點看,這群人就不簡單,勢力肯定很大。

勢力大的人,最容易搞到的是什麼?

金錢、裝備……想到裝備,我就嚇了一跳。

莫非能有偵探別人座標的裝備?

絕對是了!

這群人身上,絕對有類似這種功能的裝備。排除這個可能的話,我思來想去,他們沒法找到我。

這群人身上有寶,某人就見財起意了。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嘛。誰讓你們有好東西呢,誰讓你們有了好東西不掖著點,還拿出來害人,害誰不好,偏來害我?這事兒不怨我。混世中目前還沒有掉裝備的設定,所以想搞到那東西,還急不來。我是亡靈巫師,不是盜賊,不會偷,只能搶。可惜混世中雖然有搶這個設定,但要求抓住裝備超過30秒,才有一定機率搶到。俺雖然不是小白臉,但也沒戰士的那種蠻力,想搶裝備談何容易。

我想,混世既然出了特殊裝備,那麼,死亡會掉裝備這一設定,很快就會出來的。

但是現在還在醞釀中。

我只能說,麵包會有的,一切都會有的。現在,只能殺掉他們洩洩憤了。我手下雖然沒有小弟,但殺人不一定要自己動手。這道理就如同殺人不一定要用刀一樣。我微微一笑,催動熾天之翼,往來穿梭於骷髏之間,逃出它們的視野,就施個迷霧,讓他們當回沒頭蒼蠅;等他們惱怒地叫小弟們搜了半天,我又飛出來戲耍一陣,再飛走,隱身……如此,幾次三番。

釣魚,不必太急。

這幫人,如果現在就打定主意撤退,或許我想追殺他們也沒有辦法。但是他們就是鐵了心,想跟我玩回真的,那我即使想當回東郭先生也無可能。只能痛開殺戒,哪怕下十八層地獄給閻王挖煤也無所惜。

第33章 鬼王

我嘿嘿一笑,掏出了一樣寶貝:

臨兵鬥者之陣列在前十天八荒萬妖引怪彈。

上次為了捉到幾個爆裂殭屍,一萬五千大洋枉做了流水。只是上天待我太不薄,一次竟然引來了兩個恐怖分子,這樣,剩下的一個引怪彈就留存了下來。

現下正是好刀用在刀刃上。

我把引怪彈點燃,默唸:食屍鬼王,食屍鬼王……一切就緒,引怪彈消失不見,五千大洋就這麼沒了。

我飛來的這一處殭屍嶺,離“混亂亡靈圈”與“骷髏殭屍樂園”交界處非常近,引怪彈能引方圓二百里之內的亡靈生物,想來這200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