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有期徒刑。
她老公跟她離婚,由於她老公的房子是婚前財產,且她出軌在先,她被判淨身出戶。
齊燁和張耀剛出院,便一起被抓進了警察局。
經過了三天三夜的審問後,他兩終於承認合謀迷姦了阮微瀾。
可齊燁拒絕承認自己僱人殺害阮微瀾。
因為他覺得對方找不到任何證據。
可他萬萬沒想到,想置他於死地的人不止阮微瀾一個。
秦懷瑾、車長明、孔璽都想讓他死。
他們三個請了著名的偵探,順著被擊斃的兇手生前的資訊查下去。
他們終於查到在微瀾失蹤的前一天,那個兇手的賬號上多了五十萬,她失蹤以後,賬號上又多了五十萬,一共加起來一百萬,都是透過齊燁的賬號轉出去的。
齊燁並不知道兇手已被擊斃。
審訊人員告訴他兇手已經招供了,他這才老實交代了他僱兇殺阮微瀾的經過。
最終,齊燁被判處死刑,張耀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就在齊燁和張耀被判刑的當天,秦懷瑾僱的偵探終於查到了關於李曼的關鍵證據。
綁匪綁架蘇曉之前,他的賬上多了五百萬,這與蘇曉說的有人出五百萬買她的命相吻合。
而轉賬給綁匪的人,最終承認這筆錢是李曼給他,讓他打給綁匪的。
證據確鑿,李曼最終承認她僱兇想殺害蘇曉,原因是蘇曉是車長明的私生女。
李曼請了頂級的律師團隊為自己辯護,她最終因為僱兇殺人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秦懷瑾痛失了孩子,李曼三年的牢獄之災遠遠無法消弭他對她的仇恨。
他繼續找人蒐集她的犯罪證據,在重金的吸引之下,很多人前來供述李曼的罪行。
其中有一人的供述,可以將她推向死亡。
男人坐在那兒回憶起二十八年前的往事。
當初是他悄悄救下那個女嬰,他給她注射了大量的鎮靜劑,讓她出生後便如死嬰一般,這樣才逃過一劫。
之後,他悄悄將女嬰送到了孤兒院門口。
而她的母親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主治醫生製造了羊水栓塞的假象,讓她死於非命。
他見過阮漣漪的屍體,以他所掌握的醫學知識來看,她並非死於羊水栓塞,而是死於一種有毒針劑,她被大量注射了該針劑。
他知道想置阮漣漪於死地的人他得罪不起,如今李曼的父親已去世,她進了監獄,他才敢將這事說出來。
只是這事年代久遠,阮漣漪的屍體早已火化,根本無法取證。
那個替李曼動手的主治醫生已於去年去世,如今死無對證,想要判李曼謀殺罪,只憑這個人的供詞,幾乎不可能。
:()戴上一張絕色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