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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了,吃一碗羊湯耗費的時間足夠我寫五千字了,我就是一個苦逼的碼字狗。再寫兩章,啊,幾乎要瘋了!

分卷,接著分卷,不分卷寫不下去,我就是分卷狂魔。

以上,就是卷尾語。

第一章 初入

這個惡鬼是從陰間爬出來的怪物,生命本質十分的強橫,似乎可以一拳就把鬼帥給打死。

不過這個惡鬼身上卻沒有太多的凶煞之氣,似乎是個好鬼。

惡鬼對我露出一個很難看的笑容,它長的就很醜陋,所以再怎麼笑都是猙獰的笑容。這是個好傢伙,說我可以到它家裡去住。周病虎和遠東五虎都不敢得罪它。鎮上的遺失民清楚,這鬼的性子很好。不過如果有人把它惹急了,那也是能吃人的。而且它太厲害了,是遺失民中最厲害的四大霸主之一。

我拒絕了這個鬼的好意,因為我要把這六隻老虎吃掉,我太餓了。

餓的我肚子咕嚕嚕的叫,必須吃點食,不然支撐不住。於是,我就跟著遠東五虎走了。畢竟是五隻老虎,量大,而且身上的肉也多,比那隻病老虎要好吃的多。不過我隱約感覺周病虎跟了過來,顯然也是想找個機會,分一杯羹。

可是,天下間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我可不想白白的被他們吃掉。

……

古鎮偏僻的小巷中,遠東五虎獰笑著看著我。

遠東五虎中的老大說:“兄弟們,怎麼吃,大家都說一說吧”。

遠東五虎中的老二說:“我要吃他的腦子,腦漿最香噴噴的了,你們誰也別跟我搶,誰搶我跟誰急”,遠東五虎中的老三說:“我要吃他的老二,這樣我才能變強大,自己也成為老二,我可不想總被老二壓在身下,你說是不是,老二”,他看向遠東五虎中的老二,隱約有火花閃過,顯然遠東五虎內部也有摩擦,鬥爭的很厲害。沒辦法,每次吃東西,都是老大,老二先吃,之後才輪到老三,老四,老五。

誰的拳頭大,誰就能吃到更多的好東西,吃到比較好的肉。

所以,競爭很激烈。這裡完全就是一個叢林世界,誰的拳頭硬,誰就是大王。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乞求已經無用,這裡是冰冷的弱肉強食的國度。如果乞求又用的話,你人人都去乞求別人了。

所以說,要想不被吃掉,要想守護自己的東西,那就得動拳頭。

拳頭才是王道。

這是哪個世界都不變的道理,拳頭不夠硬,那就只能被欺負。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柿子總是挑軟的捏。所以,軟弱是原罪。我不允許自己軟弱,這樣會被別人吞掉的。我要吃人,我不要被人吃掉。

遠東五虎正商量著怎麼吃我。

他們一副儼然吃定了的樣子,根本不在意我是否聽到他們的話,野心暴露無疑。顯然,在他們心中,我只是隻剛剛進入異度空間的小肥羊。商量了好一陣,遠東五虎中的老大才說:“我想吃他的胳膊,生吃,胳膊上的肉最有嚼勁,比腿上的肉要香,而且多咀嚼幾下,就會發現這肉也是會發甜的,一點噁心都沒有”,他呲著牙,牙齒縫隙中還有肉絲。我看到他紫紅顏色的嘴唇,心想這傢伙竟然這麼噁心,竟然生吃人肉,怎麼著也得烤熟了再吃吧。

我現在倒是不想吃他們了,太髒了。

我可不清楚他們吃掉了多少人,這些人的氣息都聚集在它們體內,像是一個移動垃圾堆。所以,我決定殺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