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五十七 。取面板之血者盡取之。蓋邪在面板。當從膚表而出。五十七 。詳素問水熱穴論。
飧洩。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皆久留之。熱行乃止。(飧葉孫)
此內因之病。在脾而為腫洩也。脾為溼土。乃陰中之至陰。脾氣虛寒。則為飧洩。故當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皆久留之。候熱氣行至乃止。三陰之上。足三陰交穴。陰陵泉。脾之合穴也。
朱濟公問曰。經義只病在六腑。奚又有脾臟之飧洩。曰陽明不從標本。從中見太陰之化。脾與胃以膜相運。陰陽相合。為臟腑血氣之生原。是以下編論五臟病。而兼論胃。此篇論六腑病而有脾。
轉筋於陽治其陽。轉筋於陰治其陰。皆卒刺之。(卒 同)
筋有陰陽。以應四時十二月。故轉筋於陽治其陽。轉筋於陰治其陰。 刺者。燒針劫刺。以取筋痺。
徒。先取環谷下三寸。以鈹針針之。已刺而 之。而內之。入而復之。以盡其水。必堅。來緩則煩悶。來急則安靜。間日一刺之。 盡乃止。飲閉藥。方刺之時。徒飲之。方飲無食。方食無飲。
無食他食。百三十五日。( 音桶內音訥)
此內因脾胃虛寒。而水溢於肉理也。徒眾也。土位中央。主灌溉於四旁。土氣虛。則四方之眾水。反乘侮其土而為水病也。夫 谷有三百六十五穴會。肉之大會為谷。大會者。手足股肱之大肉也。環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瀉其水也。 、筒也。以如筒之針而內之。入而復出。以盡其水。水腫於肌肉。則浮而軟。水盡則肉必堅矣。來緩則煩悶。來急則安靜也。水雖在於肌腠。而其原在內也。
飲閉藥者。謂水乃盡。當飲充實脾土之藥。勿使水之復乘也。方刺之時。欲使水盡出於外。故徒飲之。蓋脾主肌肉。 病之因本於脾。脾水盡而後能土氣充實也。夫飲入於胃。上輸於脾肺。食氣入胃。淫散於心肝。飲食併入。藉三焦之氣。蒸化精微。濟泌別汁。中焦氣虛。則水谷不能分別矣。
是以方飲無食。方食無飲。蓋言土氣虛而水聚於中者。由三焦元氣虛也。三焦者。通會元真於肌腠。
三焦元真之氣虛。則膚腠空疏。而水溢於內矣。無食他食者。惟食穀食以養土氣也。土之成數在十。
而分旺於四時八節。調養百三十五日者。逾九節候而土氣復也。
著痺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三里。
此邪留於骨節而為痺也。素問痺論曰。溼勝為著痺。蓋溼流於關節。故久寒不已。當卒取其三里。取陽明燥熱之氣。以勝其寒溼也。沈亮宸曰。 谷屬骨。此承上文肌腠未盡之水。流於關節。
則為著痺。故取陽明之三里。從腑以瀉髒也。
骨為幹。
沈亮宸曰。此承上文而言骨之為病。在骨之髓節也。幹者。如木幹之堅勁。是故溫瘧之邪。藏於骨髓。溼痺之氣。流於關節。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傷。莫雲從曰。五營運論雲。腎生骨髓。髓生肝。骨空論論骨節之交。皆有髓空。以滲精髓。蓋邪害空竅。而直骨堅勁。不受邪傷。即骨之 痛。
病在髓節。而應於骨也。
腸中不便。取三里。盛瀉之。虛補之。
沈亮宸曰。此病在三焦。而為腸中不便也。三焦之氣。蒸化水谷。濟泌別汁。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是以腸中不便者。三焦之氣虛也。三焦之部署。在胃腑上中下之間。
故獨取足陽明之三里。邪盛者瀉之。正虛者補之。
厲風者。素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針針其處。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
此邪病之在脈也。素問風論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厲風。腫者。脈中之營熱。出於跗肉而為腫也。惡氣者。惡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