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狀態下,一定會對自己有了足夠的重視才對吧?
如果他們還有伏兵的話,放秋意寒先走等於是恰好把自己的把柄送到對方的手上。他們用秋意寒威脅,自己還有任何成功的機會嗎?
“可是…”
秋意寒的擔心還沒有說出來,小老頭就已經發動了進攻。
他人很矮小,脾氣卻非常的暴躁。
身體俯衝,槍尖直刺前方,哐哐哐地朝著唐重衝了過來。
他仍然習慣性的用腳尖點地,速度也仍然快的驚人。但是因為距離太近,他腳下的皮鞋叩擊著地上的水泥板磚,還是發出清脆的響聲。
唐重站在原地不動,任由小老頭的槍尖刺向自己的胸口。
兵器有一份短一份險,一份長一份強的說法。小老頭的拐槍不短也不長,即可遠攻又可近身搏鬥,確實是一柄利器。
可是,這也暴露出小老頭力道不足不夠用強以及野心不夠不敢用短的特點。
這樣的對手,他的實力強悍,但是作戰起來卻中規中矩,即穩妥,也有可能隨時被對方翻盤的風險。
槍尖閃爍著青光,攪動著巴黎的煙雨。
嗖!
小老頭一槍刺出,槍尖帶著溼潤的氣息,呼嘯著、旋轉著、一往無前。
霸王硬上槍!
也就是說,這是直來直往的一槍,沒有太多的花哨沒有太多的技巧,只有力道和速度。
也可以說,這是小老頭的試探一槍。他要知道唐重的力量和速度以及整個身體素質。
正如唐重從他兵器上所猜測到的他的性格一般,他實在是太保守了一些。
槍尖直入唐重那血肉之軀。
因為槍尖捅了進去,而他手裡的槍柄也伸進去了半支。
“該死的黃皮猴子。”小老頭氣憤的罵道。
槍尖刺出去的那一刻,他就已經知道了情況並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樣。
他知道槍尖刺破人體皮肉是什麼樣的感覺,他以前曾經無數次的這麼做過。
這一次,顯然不是。
是的,槍尖只是從唐重的肋下穿過去而已。
唐重在他一槍刺來的時候,沒有後退也沒有逃避,只是微微側了側身體。
這一招看起來簡單,但是用起來卻非常的危險。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這拐槍給捅出一個窟窿。捅不出窟窿,就是挨著他的肋骨扯下一塊皮下來,也同樣讓人難受的不行。
可是,唐重偏偏這麼做了。
因為他有信心。
透過剛才奔跑的過程中他就已經計算到,在速度和力量這兩個方面,自己和小老頭比有著先天性的優勢。
沒有了秋意寒的束縛,他在恨山老林裡面訓練出來的那遠勝於靈狐活兔金爪土狼等動物的反應速度也終於可以完全發揮出來。
巴黎,這是一座鋼鐵森林,而他卻一直是森林裡面的王者。
哦,他只是二當家的,大鬍子才是真正的王者。
唐重用胳肢窩把槍拐給夾住了。
小老頭用力去拔,卻怎麼也拔不出去。
確實如唐重所猜測的那般,他的力氣不如唐重那麼大。唐重久居恨山,小小年紀便被命令劈柴打樁,雖然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但是力大無比,可單手碎石,雙手移山
兩人近在咫尺,唐重能夠更加清晰的捕捉到小老頭臉上古怪的表情以及嗅聞到他身上那讓人有些不舒服的香水味道。
小老頭心裡也是異常的驚訝,做為組織的十二聖騎之一,別看他身材矮小,卻也以力氣龐大著稱。如果力氣不夠的話,也不可能讓他維持著那麼快的速度和那麼久的耐力。
雖然現在年紀大了些,但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