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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要不是教會中最出色的兩百名知識分子用了二十年時間查考《聖經》,要不是這個日期是他們一致計算的結果,要不是他們讀懂了《但以理書》字裡行間的暗示、看出了《啟示錄》中的隱含意義,怎麼可能正確指出,亞洲的兩次戰爭(朝鮮戰爭和越南戰爭)正是天使所說的時期:“一載、二載和半載”?霍滕絲相信這些是徵兆中的徵兆,那就是最後的日子。離世界末日還有八個月,時間簡直太不夠了!要做小旗子,要寫文章(《上帝會寬恕手淫之人嗎?》),要走街串巷按門鈴,要考慮拿達克斯怎麼辦——沒人扶著,他連冰箱門邊都走不到——怎樣才能走進天國呢?這一切克拉拉都必須幫忙;沒時間想小夥子,沒時間想瑞安·託普,沒時間遊手好閒,沒時間思考青春期的焦慮。因為克拉拉和別的孩子不一樣,她是上帝的孩子、霍滕絲的神蹟娃娃。一九五五年,霍滕絲四十八歲。一天早晨,她正在蒙地哥灣剖魚,忽然聽到上帝的聲音。於是,她扔下馬林魚,坐有軌電車趕回家,順從地做了她最不喜歡做的事情,為的是懷上上帝要的孩子。為什麼上帝等了那麼久?因為上帝要向霍滕絲顯聖,因為霍滕絲自己就是一個神蹟娃娃,在一九○七年那場富於傳奇色彩的金斯頓大地震中,當別人都在死去時,她出生了。奇蹟接二連三地出現在這個家族。霍滕絲認為:既然她能夠在地動山搖之際、在蒙地哥灣滑入大海之際、在火從山降之際來到這個世界,那麼,除了奇蹟,還會有別的解釋嗎?她愛這樣說:“降臨人世是最難的一關!一旦生下來 了,也就萬事大吉了。”就這樣,克拉拉來到了這裡,長大了,能幫她走街串巷、作管理、寫講稿,以及處理耶和華見證會的各種教會事務。她最好還是堅持做下去,沒時間分給小夥子,這孩子的工作才剛剛開始。在霍滕絲看來——在牙買加山崩地裂時降生的霍滕絲看來——一個人沒過二十一歲生日就要遭遇世界末日,這可不是偷懶的藉口。

但很奇怪,也可能是因為耶和華見證會喜歡神秘地發資料吧,才終於讓克拉拉正是在為上帝做事的過程中,與瑞安·託普不期而遇。一個星期天的早晨,朗伯斯區天國會堂的青年小組奉命走街串巷,區分綿羊和山羊 (《馬太福音》23:31-46),克拉拉討厭見證會那些打著難看領結、說話柔聲柔氣的小夥子,就帶著手提箱獨自出發,沿克雷頓路挨家挨戶按門鈴。開頭幾家都帶著常見的難過表情:和氣的女人儘量不失禮地打發她走,不和她靠得太近,唯恐宗教會像傳染病那樣跑到自己身上。當她走到這條街窮人較多的一頭時,反應可就激烈多了,窗戶裡、緊閉的門後面傳來陣陣叫罵聲:“如果是該死的耶和華見證會,就叫他們滾蛋!”也有的想象力很豐富:“對不起,親愛的,你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幾嗎?今天是星期天哪,對不?我累壞了。我 整個星期都在造地、造海洋。今天是我休息的日子。”

出牙期的煩惱(4)

來到七十五號,她和一位名叫科林的十四歲物理學家共度了一小時,這位物理學家一邊窺視她的裙襬,一邊力圖證明上帝並不存在。然後她按響了八十七號,瑞安·託普開了門。

“什麼事?”他站在那裡,頂著紅髮,穿著黑色高領針織衫,樣子惡狠狠的,連嘴唇都翹了起來。

“我……我……”她竭力想忘記自己的打扮:領口鑲邊的白襯衫、彩格及膝裙和自豪地寫著“更近我主”的綬帶。

“你有事嗎?”瑞安說著,猛吸了一口快要滅的香菸,“幹嗎呢?”

克拉拉露出齙牙,竭力張大嘴笑著,仍舊自管自地說下去:“早上好,先生。我是朗伯斯區天國會堂的,我們耶和華見證會會員正在等待上帝降臨、再次顯聖;一九一四年,我們的父短暫降臨過,不過很可惜,那次沒有顯露真容。我們相信,這次他將顯聖,帶著最後審判日善惡大決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