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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測是最基本的技法。

就在卡車距離囚車10米左右的時候,我毫無徵兆的猛地朝司機的方向,一聲大喝“小心!!”。

那個司機一直都算比較清醒,聽見我一喊卻嚇了一跳,手一顫,方向盤不穩,又是高速公路,車速極快,他本能地躲避對面車道行駛車輛的方向,車子就向右面轉了過去,撞破了高速公路的護攔衝下了路基。因為路基比兩邊的地面高出好多,也因為車子衝下路基的角度比較小。所以車衝下路基之後便翻了個底朝天,後面的三個警察和我因為沒有安全帶,所以都掉在了車棚上,我的手也就擺脫了吊在頭頂上的命運,改為腳底下了。由於慣性因素。我們都被摜到了後廂和駕駛室的隔離杆上,四個人擠成了一團,有心算無心,早有準備的我,沒等那幾個警察清醒過來,我一把抓住帶微衝的那個警察,飛快地抓住那把79微衝。開啟保險,由於我的雙手還靠在腳下車棚的欄杆上,只能蹲著,掉轉搶口,因為將槍用揹帶背在了身上,只能頂著這個警察的胸口就是一個點射,這時候那幾個警察聽見槍聲清醒了,要拔槍,我哪能給他們機會。迅速的掉轉槍口,對著他倆就開了火。解決掉他們倆之後,我又對著前面的司機和那個警察開了槍。這麼近根本不需要瞄準,大概對準就行。

殺了這幾個警察後,我在後面的警察身上開始翻鑰匙,媽地!只找到了一把手銬的鑰匙,開開手銬。我爬出車外,就看見那兩輛卡車停在挺遠處的地方,有兩個人影正朝我這邊跑來,我端起槍對人影開了槍,誰知道開兩槍就不響了,取下彈夾一看,沒子彈了。我再看那兩個人影,都往回跑了。估計他們得打電話報警,現在的人都有手機,不用現找電話,警察很快就會到的,我得抓緊時間。

我回到那個翻白的囚車裡,從屍體上翻了一些東西,有4把92式9毫米手槍,還有幾個彈匣。幾個屍體上我居然翻出了2000多塊錢,還有幾張信用卡,和一塊手錶。在前面的警察身上我居然找到了腳鐐的鑰匙。我感覺自己挺幸運,以前聽看守說,到了監獄死刑犯都帶那種用鐵螺絲擰死了的手銬腳鐐。槍斃之後才拿下來。我還扒下了一個比較胖的警察的褲子和鞋,衣服沒拿,警服太顯眼了。我看了一下時間,這一切不過花了我不到5分鐘,我得逃了。我將沒子彈的微衝扔在了旁邊,拎著一把手槍,腰裡彆著三把。反穿著囚衣,跑上了高速公路。

前面的卡車早走了,我得攔個車。要不跑不多遠就得讓警察逮到。

我站在高速公路的中間,對著前面已經駛近的三菱大吉普就是一槍。車子一個急剎車停在我的面前不到5米處,我走近一看車牌,是公車。好,我要得就是公車。

揮舞著手槍我讓車內的人開啟了車門,車上有兩個人,我笑著問他們:“誰是領導啊!”那個司機看看我,又看了看旁邊的那個坐在副駕駛位子上不住打顫的胖子,對我說道:“他……是我們局長!”

我將副駕駛座位上的那個人趕了下車,對著他的腦袋就是一槍。“砰”的一聲,腦漿迸出,他掛了。

回頭看了看那位嚇傻了的司機,我上了車,用槍指著他。獰笑著對他說:“想活命的就按我說的去做!”他聽了我的話,知道自己暫時沒有生命危險,慌忙點頭“大哥,我一定聽話”。我也沒仔細問他到底是哪個單位的,要幹什麼去。只是對他說:“開車,到前面的路口轉彎,到路基下面去”,這個司機忙不堪迭地將車子發動,向前快速開去。

車子轉過彎,開下了高速公路。路基下是一條土路,前面有個村子,再往前沿著這條土路走就進山了,在去年我曾經和朋友去過那個小村子。我指揮著司機將車開了2個小時,在村裡也沒停。這時候天已經亮了,我開啟了廣播,調到我們市的頻道,只聽廣播裡傳來聲音:“請廣大市民注意了,現有一名持槍匪徒